宁波企业注意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出台的新政策,明确在今年10月份预缴申报时企业可以自主选择就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提前领到“税惠红包”。
税务人员为纳税人办理相关业务。
同时,新政还调整优化了研发费用中“其他相关费用限额”的计算方法,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同时开展多项研发活动的,从原来分项目计算扣除限额调整为按全部研发项目统一计算,在简化计算方法的同时,也能总体上提高可加计扣除的金额。
另外,新政还简化了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从之前的“4张辅助账+1张汇总表”,简化为“1张辅助账+1张汇总表”,辅助账体系填写量大大减少,既降低了填写难度,也减轻了企业的办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