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2021年国庆节放假安排为:10月1日(星期五)至10月7日(星期四)放假调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平安祥和度过节日假期。
从10月8日(星期五)起,省直机关单位作息时间为∶
上午 08∶30至12∶00
午休 12∶00至13∶00
下午 13∶00至17∶00
市、区直机关单位执行如下作息时间∶
上午 09∶00至12∶00
午休 12∶00至13∶00
下午 13∶00至17∶30
各企事业单位可自行安排作息时间。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