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刑和封杀均是无稽之谈!广州市监局公布辛巴燕窝调查结果

闹了一个多月的辛巴燕窝事件,迎来了监管单位定性的时刻。12月23日,广州市场监督局发布公告,市场监管部门认定涉案商品的销售主体是融昱公司(茗挚燕窝品牌方),对该公司进行罚款200万元的行政处罚。辛选方受品牌方误导,造成主播对商品进行直播推广时存在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处罚款90万元。

在之前多次的热搜中,有很多不明势力在带节奏说品牌方说明了是燕窝风味饮品,但是辛选和辛巴非要说是燕窝,试图把责任全部推给辛选。关于这一点,在市场监管部门调取了大量证据之后,给予了最终的判定:经调查,和翊公司直播期间投放的商品购买链接,是融昱公司在天猫平台开设的“茗挚旗舰店”,消费者点击上述链接可直接进入该网店购买涉案商品,收款和发货等行为均由融昱公司实施。据此,市场监管部门认定涉案商品的销售主体是融昱公司。监管部门的调查一锤定音,燕窝事件的责任主体是品牌方融昱公司。

公告还提到:融昱公司为和翊公司直播活动提供的“卖点卡”,以及在天猫“茗挚旗舰店”网店发布的内容,均存在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经涉案商品产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抽检,融昱公司销售的“茗挚碗装风味即食燕窝”的13个项目,符合GB 2760-2014、Q/DZXY 0010S-2020、GB 14880-2012要求,但该商品标签存在瑕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规定,市场监管部门拟对融昱公司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00万元的行政处罚。

而辛选虽然被品牌方误导,但是也有审核不严的责任,监管部门也对辛选旗下公司广州和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处理。

广州和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翊公司”)作为涉事直播间的开办者,受商品品牌方广州融昱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昱公司”)委托,于2020年9月17日、10月25日,安排主播“时大漂亮”通过快手直播平台推广商品“茗挚碗装风味即食燕窝”。在直播带货过程中,主播仅凭融昱公司提供的“卖点卡”等内容,加上对商品的个人理解,即对商品进行直播推广,强调商品的燕窝含量足、功效好,未提及商品的真实属性为风味饮料,存在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拟对其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90万元的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部门的定性,让网上辛选单方面强行说饮料是燕窝的谣言不攻自破。辛选作为品牌产品的推广方,被品牌方提供的信息误导,责任的主体在于品牌方,是品牌方的误导才导致了推广讲解的错误。

舆论影响加大处罚力度,但不改变事件性质

燕窝事件网络上关于监管处理的传闻很多,但是并不影响此次事件的法律性质。虽然被品牌方误导,但是辛选方此次审查不严导致的不当直播推广行为引发了社会舆情关注,存在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监管部门依法作出处理,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性。

此次对辛选罚款90万元,对比李佳琦之前被曝光的店铺防脱洗发水售假被罚款1万元的案例来说,处罚力度属于“从重”了。意在警示直播带货主播及机构在宣传、推广产品时应当事先做好完备的审查工作,确保产品真实准确的展现给消费者。

在这场舆论风暴中,大量真假信息掺杂着不停发酵,谣言和编造的内容大行其道,但法律判决的标准的核心在于公正,事件的性质才是决定判罚标准的最大参考,此次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于辛选的处理,在公正的基础上,进行了事件性质处罚标准内的处罚,不仅是给直播行业一个警示和参考,也是对网上的谣言拨乱反正,毕竟造谣污蔑对直播电商行业发展无益,对国民经济健康发展更无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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