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8月12日电 近日,江西新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提供虚假的金融统计数据等“8宗罪”,被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430.5万元。
人民银行南昌中支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截图
根据人民银行南昌中支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南银罚字〔2021〕3号显示,江西新建农村商业银行存在8宗违法行为:1.提供虚假的金融统计数据;2.未按规定向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3.发现假币未收缴;4.未按规定收缴假币;5.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6.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7.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8.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
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对该行作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430.5万元”的行政处罚。此外,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还对该行3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罚。
杨选军(时任江西新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被罚款人民币5.25万元。
熊婷(时任江西新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被罚款人民币5.25万元。
陈鸥(时任江西新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科技部总经理),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罚款人民币1.25万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