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贵州茅台官微发布通报。该通报显示,2018年11月22日,经贵州省纪委省监委指定管辖,由铜仁市纪委市监委对贵州茅台集团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茅台电商公司”)原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聂永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聂永在销售公司任职期间,为他人申请茅台酒经营权及经营过程中提供帮助,破坏茅台酒营销环境。聂永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将其收受茅台酒经销商所送财物进行销毁、转移和藏匿;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参与及入股四家茅台酒专卖店,并将其所获分红入股到茅台电商公司从事营利活动牟取私利;违反工作纪律,在组建、成立茅台电商公司工作中,工作失职,未认真履行审核把关,未向茅台集团报告重大事项的更改情况;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数额巨大。
聂永身为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纪违法,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茅台集团第十三次党委会,第六次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聂永开除党籍、解除劳动合同。2019年5月21日,铜仁市纪委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置。
此前,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原副书记、原董事长、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袁仁国也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因涉嫌受贿一案,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贵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袁仁国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