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消息,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26日下午经表决,决定免去黄树贤民政部部长职务,任命李纪恒为民政部部长。
李纪恒昨日“告别”内蒙古
北疆三载余,一生草原情
在被任命为民政部部长前,李纪恒的职位是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资料图。来源:中国网。
今年62岁的李纪恒是广西贵港人,仕途始于广西。1980年至2006年期间,他历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地委书记、南宁市委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等职位。
2016年7月,李纪恒转任云南省委副书记,2014年10月,被任命为云南省委书记。2016年8月,在云南工作10年的李纪恒调任内蒙古。在内蒙古,他历任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等职位。
值得关注的是,就在昨日(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网站消息),内蒙古自治区召开全区领导干部会议,中央组织部部务委员兼干部二局局长邹铭宣布中央决定:石泰峰同志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书记,李纪恒同志不再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
在这次会上,李纪恒总结了在内蒙古三年的工作经历。
他说,回首过往,从中央派我到内蒙古工作的那一刻起,我就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家,把自己当成了一个内蒙古人,始终怀着创业者、奋斗者、建设者的炽热之心,尽忠职守、勤勉履职,努力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好工作,为内蒙古发展倾注了全部感情和心血,融入了所有甘苦和忧乐。
三年多来,我跑遍了内蒙古的山山水水,和广大干部群众结下了深厚情谊。我从同志们身上学到了许多好品质、好作风、好经验、好方法,让我铭记在心、受益良多。此时此刻就要离开内蒙古的工作岗位,我的心情恋恋不舍,我的心中充满感恩。北疆三载余,一生草原情。
他亦表示,面对各种长期累积的矛盾风险和现实遇到的困难问题,我们知重负重、砥砺奋进,保持定力不动摇、顶住压力不弯腰,精准拆弹、持续攻坚,有效清除了一些积弊顽障,解决了一些矛盾问题,化解了一些风险隐患。
“我永远是一个内蒙古人,今后无论走到哪里,我都会热爱内蒙古、想念内蒙古、关注内蒙古、支持内蒙古、祝福内蒙古。” 李纪恒说。
黄树贤曾主持治理福彩领域系统性腐败案件
1954年出生的黄树贤是江苏扬中人,于2016年11月7日被任命为民政部部长。
在此之前,他曾在纪检监察系统任职27年。自1989年兼任江苏省农垦农工商联合总公司纪委书记起,黄树贤先后担任江苏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江苏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等职。
2000年12月,黄树贤进京任职,出任监察部副部长。2007年10月,黄树贤升任中央纪委副书记。这次职务变动之前,他是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负责人、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副组长。
值得一提的是,黄树贤接任李立国为民政部部长之时,民政系统正经历“出现系统性腐败问题”,对于黄树贤主持的民政部如何治理腐败,外界颇为关注。据了解,黄树贤上任后,曾主持开展多项工作以完善制度。
在今年2月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上,黄树贤就曾回应南都称,针对福彩领域出现的腐败问题,民政部集中查处了福彩领域系统性腐败案件。对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原主任鲍学全、王素英,原副主任王云戈、冯立志等司级干部立案审查调查,并依法依纪依规做出严肃处理。
同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通报典型案例,以案释纪、以案为鉴,用身边的事教育警示身边的人,强化党员干部的法纪意识;举一反三,以案促改,堵实漏洞,健全制度,全面落实中央巡视整改的要求,制定完善了福彩发行、销售、公益金分配使用等管理制度,修复和净化福彩领域以及民政系统的政治生态,健全了福彩管理体制机制,重塑了公众对福彩的信心,促进了福彩事业健康发展
黄树贤最后一次以民政部部长身份出现在公众视野是10月21日。彼时,他在第六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互联网公益慈善论坛上进行致辞。
据民政部官网消息,两日后(10月23日),他还曾会见巴西公民部长奥斯马尔· 特拉先生一行。双方就相关领域共同关心的问题交换了意见,并一致表示两部应继续保持信息交流,加大工作层面协商力度,推动两国在儿童福利和社会救助领域的务实合作。
黄树贤会见巴西公民部长奥斯马尔·特拉。图:民政部官网。
李纪恒简历
李纪恒,男,汉族,1957年1月生,广西贵港人,197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9年8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高级经济师。
1976.11-1979.08 广西大学中文系文学创作专业学习
1980.09-1983.11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县县委宣传部新闻干事,贵县报社筹备组负责人
1983.11-1985.05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县瓦塘公社(乡)党委书记
1985.05-1987.09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县县委副书记(其间:1987.03-1987.08挂职任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委书记助理)
1987.09-1988.06 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委第一副书记
1988.06-1990.02 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委书记
1990.02-1991.08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县委书记
1991.08-1992.08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地委副书记、行署副专员
1992.08-1995.02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
1995.02-1996.04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地委书记、行署专员
1996.04-1996.07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地委书记
(1995.09-1996.07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6.07-1997.12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地(市)委书记
1997.12-2001.06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玉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1995.09-1998.07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1.06-2001.08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南宁市委书记
2001.08-2003.04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南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3.04-2005.03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南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1999.09-2003.07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管理学博士学位)
2005.03-2006.07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
2006.07-2006.11 云南省委副书记
2006.11-2011.08 云南省委副书记,省委党校(行政学院)校长(院长)
2011.08-2011.11 云南省委副书记,省政府代省长、党组书记,省委党校(行政学院)校长(院长)
2011.11-2012.02 云南省委副书记,省政府代省长、党组书记
2012.02-2014.10 云南省委副书记,省政府省长、党组书记
2014.10-2015.01 云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2015.01-2016.08 云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6.08-2016.09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
2016.09-2017.01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2017.01-2019.10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9.10-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第十五届、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八届、十九届中央委员,第八届、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