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价的范围为全省境内 一户一表 的居民用户,按年用电量为计价周期划分三个档次,即:
第一档为年用电量2040度(月用电量170度)以内,覆盖全省90.15%的居民用户,比国家规定的覆盖80%居民用户高10.15个百分点,保持现行电价标准每度0.525元不变。
第二档为年用电量2041度至3120度(月用电量171度至260度)之间,第一、二档合计覆盖全省97.31%的居民用户,比国家规定的覆盖95%居民用户高2.31个百分点,国家规定 第二档电价提价标准每度不低于0.05元 ,我省按低限安排定价为每度0.575元。
第三档为年用电量3121度(月用电量261度)以上,提价标准每度0.3元,为每度0.825元。 实施阶梯电价后,电费先按月分档预结算,再按年清算,不进行跨年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