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少女16年前在江西被强奸致死,二审3月9日开庭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通知,3月9日9时,16年前,贵州少女雷桥兰在江西上饶受害案将进行二审,该案件在第二审判法庭开庭审理。此前,凶手曾某良已被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死缓,雷桥兰家属对此提出抗诉申请,得到检察院支持。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通知。受访者供图

受害者姐姐雷荷兰向新京报记者表示,已经收到江西省高院发的通知,她正赶往江西,等待明日二审开庭,希望法院可以给出公正的判决,还他们一个公道。

雷荷兰称,收到通知后,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曾通过电话询问她“受害人家属现在的诉求”及“是否愿意接受赔偿”。雷荷兰表示,此前他们家属曾与凶手家属沟通过赔偿问题,但对方并无诚意,并向法院提出上诉,“现在我们家属决定放弃赔偿,要求判处凶手死刑并立即执行。”

受害人雷桥兰家属在《宣判笔录》中书写的判决意见。受访者供图

新京报此前报道,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显示,案发时间为2005年3月24日,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雷桥兰曾被强奸,系窒息死亡后被抛尸入水。

案发15年后,2020年6月,犯罪嫌疑人曾某良被发现有重大作案嫌疑,于6月10日被上饶市广丰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判决书显示,曾某良,1955年生,案发时50岁,被捕时已有65岁。

2020年12月30日,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曾某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赔偿被害人家属丧葬费38065.5元。

2021年1月6日,雷桥兰家属在签署《宣判笔录》时写下对此判决的意见,家属希望法院按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处曾某良死刑并立即执行,另对民事部分提出上诉。随后,家属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

1月18日,上饶市中级人民检察院通过电话联系雷桥兰家属表示支持其抗诉申请,案件已移交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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