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优先股代码:360029
● 优先股简称:上银优1
● 每股优先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4.02元(含税)
● 最后交易日:2024年12月17日
● 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8日
● 除息日:2024年12月18日
● 股息发放日:2024年12月19日
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提案》,授权董事会依照发行方案的约定,宣派和支付全部优先股股息。本次优先股(优先股代码:360029;优先股简称:上银优1)股息发放方案已经公司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董事会六届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一、优先股股息发放方案
(一)股息率
自2022年12月19日起,上银优1第二个股息率调整期的票面股息率已调整为4.02%。
(二)发放金额
本次股息发放的计息起始日为2023年12月19日,按照上银优1票面股息率4.02%计算,每股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4.02元(含税),合计派发人民币8.04亿元(含税)。
(三)发放对象
截至2024年12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上银优1股东。
(四)扣税情况
每股税前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4.02元。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
1、对于持有上银优1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股息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每股实际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4.02元。
2、其他上银优1股东现金股息所得税的缴纳,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若派息前相关税法规定变动,以最新规定为准。
二、优先股股息发放具体实施日期
(一)最后交易日:2024年12月17日
(二)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8日
(三)除息日:2024年12月18日
(四)股息发放日:2024年12月19日
三、优先股股息发放实施方法
全体上银优1股东的股息由公司自行发放。
四、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8476988
特此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