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汇金新动能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全文、招募说明书(更新)(2024年第2号)全文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全文于2024年11月27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s://www.bhhja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51-1717)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7日
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乾道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终止代销旗下基金的公告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乾道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道基金“)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中有关“协议的修改和终止“ 的相关约定,经和乾道基金协商一致,本公司终止乾道基金办理旗下基金销售业务。自 2024 年11 月 27日起,乾道基金不再销售本公司旗下产品。
一、自 2024 年 11 月 27日起,投资者将无法通过乾道基金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认购、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基金转换等业务。已通过乾道基金持有本公司旗下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27日(含该日)前自行办理基金份额转托管或赎回业务。投资者未做处理的,乾道基金将直接为投资者存量基金份额转至本公司直销平台。自 2024 年 11 月 27日起,本公司相关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的《产品资料概要》或其他公告将不再列示该销售机构信息,请投资者妥善做好交易安排。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bhhjamc.com/
客服电话:400-651-1717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6日
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渤海汇金新动能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对基金产品的投资需求,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11月27日起,在渤海汇金新动能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加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21364),同时更新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信息,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加C类基金份额
1、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等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并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原有的基金份额在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后,全部自动变更为A类基金份额,该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可与本公司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进行转换,并适用本基金已公告的基金转换费用及基金转换业务规则。本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2、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价格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C类基金份额的首日基金份额净值与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一致。
3、C类基金份额的费用
(1)申购费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
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
C类基金份额收取的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销售服务费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50%。
4、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投的数额限制与A类基金份额一致。
二、C类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服务
(1)直销服务
名称: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基金小镇对冲基金中心506
直销业务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设立日期:2016年5月18日
法定代表人:齐朝晖
联系人:谭如雁
电话:022-23861525
传真:022-23861510
网址:https://www.bhhjamc.com
客服电话:4006511717
(2)网上直销系统
投资者届时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www.bhhjamc.com)办理基金账户开立、基金申购、基金赎回、基金转换、信息查询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
2、其他销售机构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增加或减少销售机构,并进行公告或在基金管理人网站进行公示。各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对上述业务进行调整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三、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修订
本次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以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作出。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四、重要提示
1、本次修订后的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全文将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www.bhhjamc.com)。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要求进行更新并披露,供投资者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4年11月27日起生效。投资者可自2024年11月27日起,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适用已公告的对应业务规则。
2、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www.bhhjamc.com)或拨打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51-1717了解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渤海汇金新动能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
对照表
一、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
■
■
本基金基金合同摘要涉及以上修改之处也进行了相应修改。
二、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