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汇票最长期限由1年调整至6个月

● 本报记者 彭扬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11月18日消息,近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修订发布《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为维护市场平稳运行,《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并为银行承兑汇票和财务公司承兑汇票的比例限额要求设置一年过渡期。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主要修订体现在:明确相关票据性质与分类;强调真实交易关系;强化信息披露及信用约束机制;加强风险控制,为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将商业汇票最长期限由1年调整至6个月。

上述负责人表示,《办法》坚持问题导向,对近年来票据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针对性管理要求,促进市场主体务实、合理展业。对票据市场的积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促进商业汇票更好服务于实体经济商业贸易,防范脱离真实交易背景的虚假出票。二是为供应链票据进一步发展夯实法制基础,推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三是部分不合理拉长账期的商业汇票将退出市场,有利于减轻中小微企业占款压力,维护公平交易关系,优化营商环境。四是敦促银行、财务公司等承兑人将票据承兑规模控制在合理水平,提升自身流动性管理和资产负债管理能力。五是进一步提升市场透明度,健全市场化约束机制,完善票据市场信用管理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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