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开信息显示,福州燕平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于2023年2月22日收到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如下:
福州燕平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法人/主要负责人:翁国栋)及相关责任人赵崇喜,因1.未为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办理执业登记;2.未按照规定缴存保证金或者投保职业责任保险,依据1.《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九十四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六十一条第一款,对福州燕平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合计处以2.5万元罚款;对赵崇喜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闽银保监罚决字〔202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