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天下3》终审胜诉 法院驳回杰威尔全部诉请

封面新闻记者 付文超

近日,周杰伦、杰威尔音乐有限公司与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等相关主体的诉讼案终审宣判。8月29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天下3》多名相关人士处证实,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判决杰威尔方败诉,驳回205万元赔偿等所有诉讼请求。法院认定,周杰伦新专辑相关的热搜话题、词条、宣传报道极为普遍,《天下3》微博自费转发抽奖等回馈玩家行为无盈利性质,未违反诚信原则和商业道德,难以让公众产生周杰伦与游戏存在代言、授权等联想,《天下3》被控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2022年7月,周杰伦新专辑《最伟大的作品》引爆全网关注,《天下3》等众多游戏发起微博转发抽奖,自费赠送新专辑回馈玩家。随后,杰威尔称《天下3》私自抽奖未获官方授权,将采取法律措施。《天下3》随即删除相关活动,并澄清该行为与周杰伦、杰威尔方面无关。

2023年4月17日,杰威尔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天下3》相关主体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总计205万元。2024年初,一审法院判决周杰伦、杰威尔败诉,驳回全部诉讼请求。“周杰伦败诉”迅速登上热搜第一,引发全网热议。有网友质疑,难道苹果手机抽奖也要征求苹果公司同意?

针对此案终审判决,北京市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贾常巍律师认为,明星享有与普通公民相同的法律权益,但明星成为公众话题十分常见、无法避免,应当承担一定限度的容忍义务,允许他人正常地发起或参与相关话题。

二审法院认为,周杰伦发布新专辑时,与之相关的热搜话题、词条、宣传报道极为普遍,转发抽奖赠送专辑的活动也较为常见。而《天下3》的自费抽奖、秒杀活动具有福利性质,属非盈利性活动,相关行为并未违反诚信原则和商业道德,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此外,《天下3》此前也已公开澄清与周杰伦、杰威尔之间不存在合作关系,消费者不会产生周杰伦与游戏存在代言、授权等关系的联想。二审法院最终判决《天下3》胜诉,驳回杰威尔方205万元索赔在内的全部诉讼请求。

“这个二审结果并不意外。”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深圳电子竞技行业协会法务委员会委员高记源表示,《反不正当竞争法》不是万能牌,应当成为商业社会的润滑油,以及知识产权各个部门法的粘合剂,需谨慎使用。

杰威尔与网易的这起诉讼案历经一年多,相关话题也曾上过热搜,引发了行业与学界对“不正当竞争”的广泛讨论。在北京市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贾常巍律师看来,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尤其是知名度较高的明星,其成为公众话题是十分常见以及无法避免的,因此其应当承担一定限度的容忍义务。“法律并未明确禁止在正常的商业活动中使用或者附带明星话题,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应当允许他人正常地发起或参与明星话题的行为。”

贾常巍进一步指出,在涉及明星相关权利的案件中司法应当尊重产业规律和满足社会发展需要。“一方面,法院应支持权利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这包括对名誉、隐私和肖像权的保护,以确保明星能够享有与普通公民相同的法律权益。另一方面,法院也应防止相关诉讼滥化为‘商业维权’,耗费司法资源。在市场能够自我调节解决竞争冲突的情况下,法律应保持克制,避免过度干预,将竞争冲突的解决优先交给市场机制,避免因滥用一般条款的行为而导致不正当竞争行为认定范围的不当扩大化。”

此外,富布莱特学者、深圳大学法学院特聘副研究员黄炜杰也表示,微博转发抽奖是一种常见活动,但本案微博转发抽奖涉及明星,故争议较大。“明星作为公众人物,与其存在特定联系的财产,包括知识财产,如本案的专辑,存在超过财产本身价值的附加利益。从法经济学的角度,法律并不禁止公众对他人财产附加价值的转化利用,只要这种转化利用没有损害权利人的经济激励。正如路过花店的人无需为其欣赏到的鲜花、闻到的花香向店主付费一样,他人在使用明星专辑等做微博转发抽奖等活动,在没有损害明星经济激励的情况下,也无需向明星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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