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岳麓书院。 视觉中国 湖南大学称岳麓书院门票收费合理合法,法学教授则质疑这种收费缺乏合法性和必要性。兼具多重身份的岳麓书院,其门票收费之路到底该何去何从 法治周末记者 刘希平 发自湖南长沙 “目前,执行收费的法律依据是旅游法还是文物保护法?是事业性收费还是经营性收费?” 12月15日,在一场名为“岳麓书院收费相关法律问题专家研讨会”上,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倪洪涛再次对岳麓书院的门票收费发出了质疑声。 因为门票收费遭到质疑,中国著名“四大书院”之一的岳麓书院,近日成了媒体关注的焦点。 以倪洪涛教授为代表的质疑者认为,岳麓书院门票收费缺乏合法性和必要性;而湖南大学党委宣传部此前回应媒体称,岳麓书院门票收费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是经政府部门批准后执行的。 兼具多重身份的岳麓书院,其门票收费之路到底该何去何从? 古书院的“多重身份”
“唯楚有材,于斯为盛”。悬挂于岳麓书院大门口两侧的楹联,凝聚着厚重的文化气息。
坐落在湖南省长沙市湘江西岸岳麓山下的岳麓书院,为我国著名的“四大书院”之一。它创始于北宋,历经宋、元、明、清各代,兴学不变,被外界誉为“千年学府”。
资料显示,1986年,湖南大学宣布完成修复岳麓书院,并正式对外开放。2005年,湖南大学称恢复岳麓书院,并将其建为一个独立的院系。法治周末记者查阅岳麓书院的官网显示,目前,岳麓书院设有历史系、哲学系、考古文博学系3个教学机构。
同时,岳麓书院作为一座沉淀着千年湖湘文化的古书院,一直备受外地游客的青睐,来此游览的游客每天络绎不绝。中国书院博物馆则是以岳麓书院原状陈列为依托建立的专题博物馆。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岳麓书院和中国书院博物馆实行统一售票,普通门票价格为每人次50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岳麓书院和中国书院博物馆门票对身高不足1.2米的儿童、70岁以上老人、残疾人及烈士家属凭有效证件免费;对学生、现役军人、军队离退人员及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人员半票;对团体游客可给予不超过20%的优惠。而湖南大学的老师和学生,则可以凭证免费入内。
岳麓书院收取门票费的做法是否合理合法?此前没人去较真儿,直到今年12月初,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倪洪涛的公开质疑,才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倪洪涛教授在公众号发文表示,岳麓书院有三重身份:其一,作为湖南大学的一个院系,它不能收费;其二,作为1988年获批的国家重点保护文物单位,它似可收费,但所收款项是专款,必须用于文物保护;其三,作为2012年认定的5A级景区岳麓山景区的一部分,在整个岳麓景区都不收费情况下,唯独书院收费,缺乏必要性和正当性论证。
“岳麓书院目前执行收费的法律依据是旅游法还是文物保护法?是事业性收费还是经营性收费?根据法律规定,收费的用途是文物的保管、陈列、修复等,但岳麓书院收费如果用于教师工资金发放等办学活动,是否合法?”对岳麓书院的收费主体,倪洪涛提出了他的质疑。
倪洪涛向记者透露,根据《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文物保护单位为岳麓书院而非湖南大学。但岳麓书院和中国书院博物馆都不是法人,只有长沙市岳麓区岳麓书院旅游服务中心是法人。
“2016年,发改委批复的相对人是‘湖南大学岳麓书院’,而现行门票显示收费单位是‘湖南大学岳麓书院文物管理处’,那么谁是适格的收费主体?”倪洪涛对此表示不解。
倪洪涛称,他查阅到湖南省发改委作出的《关于岳麓书院和中国书院博物馆门票价格的批复》(湘发改价服[2015]1109号),岳麓书院门票收费批准文件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号。
“我们准备对现行有效的收费批复申请复议或者进行诉讼,并对湖南大学有关岳麓书院的收费情况提出信息公开。”倪洪涛说。
收费妥否引发争议
针对倪洪涛教授的公开质疑,湖南大学党委宣传部向媒体回应表示,岳麓书院门票收费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宣部、财政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关于“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暂不实行全部免费开放”的规定,经政府部门批准后执行。门票收入主要用于岳麓书院文物保护、展示、研究等。
另据岳麓书院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2017年,岳麓书院门票收入约3000万元左右,全年总支出在2000万元以内,剩余的钱都在湖南大学专项账号上。
法治周末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岳麓书院门票收费被倪洪涛等人质疑后,法律界人士也纷纷热议此事,一些知名法学专家也谈了自己的观点。
12月15日,在湖南省程序法学研究会、湖南省宪法学研究会举行的岳麓书院收费相关法律问题专家研讨会上,工作人员整理出了北京大学法学院姜明安教授就此事提出的意见。
姜明安教授认为,作为单位,只要拿到许可证就可以收费,没有许可证,收费就是违法的;有那个批复,就是合法的。发改委发的收费许可合不合法,是行政行为,如果该行政行为违法,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也只能告行政机关,不能告岳麓书院。”姜明安说。
姜明安认为,岳麓书院收取的费用使用是否合理的问题,应该由审计机关去查。
对于湖南大学作为收费主体的问题,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秦前红谈了自己的观点。
“从已有公开信息来看,湖南大学作为一个公共事业单位,既没有经营性收费权利,又没有管理性收费资格,它如何能收费?”秦前红认为,湖南大学如果想获得收费权,必须按照价格法等相关法律,获得服务收费许可,并且门票价格以许可目的为依归。
同时,对于湖南大学相关人员称“每年有一千余万元的收费余额躺在账上”的说法,秦前红认为,这说明岳麓书院门票价格畸高,价格许可不合理,违背了行政合理性原则。
“这一千万元余额的用途成为了疑难问题,这一千万元是用于下一年的文物保护,还是可以用于其他公益或慈善事业,是值得进一步探讨的法律问题。”秦前红说。
真刀实枪推动法治
法治周末记者在采访中获悉,此次质疑岳麓书院门票收费的倪洪涛等法律界人士,此前曾多次对政府部门的相关收费采取诉讼倒逼的形式,成功地使一些收费停止了。
10年前,在湘潭市路桥收费饱受争议时,当时还在湘潭大学任教的倪洪涛等人运用法律武器,把矛头对准了湘潭市的路桥收费。
2008年5月4日,倪洪涛、刘丽、蒋新、郭树理、吴勇、尹华容6名任教于湘潭大学法学院的法学博士,分别向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潭市人民政府和湘潭市交通局提起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申请公开湘潭城区4座大桥的路桥收费依据及收支状况。
湘潭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答复认为,申请人提起申请时4座大桥各自的路桥收费总额以及费用的利用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不属于市政府应当公开的信息范围。
在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后,湘潭大学5名博士将湘潭市政府起诉至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判决公开4座大桥每年的收费额及费用利用情况等信息。
据媒体报道,时任湖南省领导曾两次到湘潭大学与他们协商此事。此案最终没有开庭,5名法学博士放弃诉讼。不过,湘潭市政府最终在第二年正式发文取消路桥费。
“湘潭大学博士状告市政府的案件,当时在湖南产生了很大的震动,同时对其他城市的路桥收费也产生了很大触动。”湘潭市政府一位知情官员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因为早年有“挑战”路桥收费的经验,湘潭大学法学院的十几名师生又决定从湘潭转战长沙,替长沙车主来进行一场法律维权。
2014年10月,湘潭大学法学院十几名师生,以申请公开路桥征费相关信息被拒为由,将长沙市政府、长沙市住建委、长沙市财政局起诉至长沙市岳麓区法院。2014年10月21日,岳麓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
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胡肖华,是起诉长沙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法学团队负责人之一。
“我对长沙市路桥收费问题关注已久,之所以状告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是希望以实际行动推动政府依法行政。”胡肖华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不过,案件还未开庭,事情就已经有了转机。2015年1月,长沙市政府向湖南省政府提交了关于取消长沙市城市路桥通行费年票制收费方式以及暂停城市路桥通行费征收的请示。
2015年2月27日,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复函长沙市政府,同意长沙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城市路桥通行费年票制收费方式,并暂停城市路桥通行费征收。这意味着,在长沙已有20多年收费历史的路桥收费正式谢幕。
作为兄弟院校的法学教授,今年缘何会质疑岳麓书院门票收费一事,倪洪涛有自己的想法。
“受传统熟人社会的影响,‘身边法治’最难处理,我们要通过处理好身边事务来推动法治进程。”倪洪涛对记者说,采取当事人教学模式,带领学生真刀实枪地投入法治大潮,这一直是他实施的教学方法。
责任编辑:马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