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股东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诚公司”)函告,获悉金诚公司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质押手续,并办理了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
1、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
注:(1)上述表中“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下同。
(2)本公告中公司总股本数据为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股份总数1,195,895,387股,下同。
(二)股东股份解除质押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后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手续办结后,金诚公司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金诚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亦不会出现平仓风险。本公司将持续关注金诚公司质押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证券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