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拿百万元迁坟款被告敲诈勒索案再审开庭,案件详情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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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岳阳县74岁的退休乡村教师付灵芝,在举报当地矿企违法毁林占地、收取110万元迁坟补偿款两年后,被起诉犯“敲诈勒索”罪,获刑十年。随着付灵芝的上诉,岳阳中院在今年4月作出二审裁定,以案件“事实不清”为由将案件发回重审。

11月5日,红星新闻从付灵芝家属处了解到,岳阳县人民法院已于10月29日再次开庭重审此案。付灵芝的儿子付某称,重审开庭后检察机关继续以涉嫌敲诈勒索罪起诉,律师作了无罪辩护,目前尚未宣判。

因收百万迁坟款

退休教师被判刑10年

2020年上半年,岳阳市畅佳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畅佳公司”)在岳阳县步仙镇松溪村开发建设矿山,付灵芝父母的坟墓在矿区内。由于建设需要,2020年至2021年,在畅佳公司的主导下,矿区内其余10余座坟墓已迁走,只剩付灵芝父母的坟墓。此后,双方多次协商迁坟事宜均未果。

据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显示,彼时,畅佳公司提出以3万元一座坟的价格与付灵芝进行协商,但付灵芝要求畅佳公司支付200万元迁坟补偿款,畅佳公司认为付灵芝要价太高便不打算迁移付灵芝父母的坟墓。

判决书中称,2021年7月至8月,付灵芝见畅佳公司并没有继续与其协商迁坟事宜,便采取到省里有关部门上访及网上举报的方式给畅佳公司施加压力,迫使畅佳公司与其协商迁坟事宜并达成其补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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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的赔偿协议。受访者供图

畅佳公司此时正值建设项目申报验收阶段,因被举报而接受调查,影响了项目进度。考虑到工期延后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2021年9月,畅佳公司与付灵芝再次协商。经协商,畅佳公司通过第三方支付给付灵芝迁坟补偿款110万元。付灵芝在收到相关钱款后,迁走自家坟墓、撤回网上举报,未再上访。

然而,就在付灵芝拿到“迁坟费”一年多后,其被案外第三人举报,岳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遂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付灵芝刑事立案并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2023年9月26日,岳阳县人民法院判处付灵芝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同时需退赔被害人104万元。

▲一审判决书截图。受访者供图

▲一审判决书截图。受访者供图

案件再审开庭

家属称赔偿系双方自愿

因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付灵芝和家属向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今年4月3日,岳阳中院作出了二审裁定,以案件“事实不清”为由撤销了原审判决,将案件发回岳阳县法院重审。

4月15日,红星新闻曾采访到付灵芝的儿子付某。其表示,他们报高价只是想企业知难而退,“我们对爷爷奶奶都是很尊敬的,农村地区关于风水的意识很强,我父亲当时开的价有个意思是叫他知难而退,让他不要动我们家的坟。我父亲气不过就找人在网上写了个帖子,举报了这个事情。”

10月29日,岳阳县人民法院再次开庭重审此案。针对此次庭审,11月5日,付某告诉记者,他们始终认为,矿企将自家坟墓破坏,事后双方进行的赔偿事宜属于民事协商的一个过程,并非敲诈勒索。且他们此前发帖维权只是正常的民意表达,相关协商也是矿企主动提出,“我父亲从来没有说,想主观上去找他要钱这个行为,而且我们都是一直是被迫在跟他们进行协商。”

付某还说,相关的赔偿协议系双方自愿签订,且当时村支书付某某也在场协商,100万元的赔偿款经付某某的账户转入。针对该说法,记者试图多次联系村支书付某某,但对方均拒绝了采访,称不愿提及此事。

付灵芝辩护人、四川鼎尺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磊告诉记者,他们将继续为付灵芝做无罪辩护,“付灵芝并没有威胁行为及占有目的,不应构成敲诈勒索罪。”

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上了涉事矿企负责人李某。他告诉记者,他们曾经向当地反映过迁坟相关问题,并且此案也并非他们报警。“他的坟在我们要施工范围之内,又不能强行把它炸掉。(他们)一直在闹腾,把我们工期滞后了。(我们向政府)反映过,只是说反正依法依规处理,不要乱搞。”

红星新闻记者 孙钊 罗梦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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