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中国钢铁工业协会连续第二年组织召开船企—钢企合作协调对接会。
会上,以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招商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扬子江船业集团公司等为代表的船企,与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为代表的钢企,签订了16场船用钢板长期采购协议。
根据协议,本次长期采购协议分为两个方向:第一是,船企与钢企结成长期稳定的上下游合作关系,实现互利共赢;第二是,加快船舶用钢新产品研发和产业化落地,深入开展上下游交流合作。
造船业是用钢大户,广发证券估算,钢板成本能约占造船总成本的三到四成,钢价波动对船厂盈利能力影响巨大。造船业也是用钢难户,钢厂人士向记者介绍,造船用钢工艺复杂,并且还具有定制化强的特点,且小部分钢材还依赖进口。两行业的深入合作势在必行。
平抑价格波动影响
价格,是促使中国钢协和中国船协在2021年达成战略合作,并联合召开船舶用钢供需座谈会的核心原因。彼时,因铁矿石为主的原燃料价格大幅波动,导致各类钢材价格大幅走高。据兰格钢铁网统计,造船所需的中厚板2021年5月平均价格突破了6000元/吨,同比涨幅近60%;价格峰值突破6600元/吨,是有统计以来的最高位。
去年的座谈会,促使三大央企造船集团和骨干民营造船企业分别与国内钢铁企业签署9场长期采购协议。历时一年后,两协会评价,两行业通过市场化的方式,有效化解了价格快速变化对企业正常生产的影响。
但今年以来,钢材价格持续下行,中厚板最新报价4006元/吨,虽然仍处于2017年以来的相对高位,但较去年同期下滑25%。中厚板价格下滑并非受造船行业需求端影响,至9月底,我国造船企业手持船舶订单约1.03亿载重吨,同比增长11%,多家钢企均表示造船需求持续稳定较好。但造船行业以外的地产、基建等其他下游需求不旺,拖累钢价整体走低。
中国钢协副会长骆铁军在合作协调对接会上表示,当前,钢铁和造船两个行业之间的合作模式还存在如低价中标等一些不合理的地方。同时,钢铁或船舶行业一段时期内的盈利甚至暴利不能建立在另一个行业微利甚至亏损的基础之上,这些都不利于双方的长远合作和健康发展。
当前造船/钢铁行业景气度调转,今年长协条款是否向钢企端倾斜?
钢企方面人士表示,这类协议大多是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条款,商业条款轻易也不会调整,不过长协价格本来也并非锁价,往往随行就市。船厂人士也介绍,从去年达成的长协来看,锁价的不多,更多的是根据钢铁网平台现货价格走势约定一个差额,一旦出现过大波动时协议就无效。
此外,中国船协当日还与上海期货交易所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协力研发中厚板等期货及其相关衍生品工具,组织开展行业套期保值培训、推动造船龙头企业运用期货市场管理钢材等原材料价格风险,实现高质量发展。
LNG用钢品种有待突破
保供,则是两行业合作的另一重点。
中国船协会长郭大成在本次合作协调对接会上强调,钢铁企业要顺势建立起现代化物流配送体系,采用先进的“整船订货、分段配送”的方式、按照船厂的要求,按期按时、保质保量的提供钢板。特别是对关键品种和尾板的供应要及时稳定。
此外,对船舶用钢新产品研发和产业化落地,是今年两行业合作的新增重点。钢铁行业和造船行业一致认为,应在特殊板材低温型钢等新产品上有所突破。
郭大成表示,双方应围绕船舶领域的发展新方向开展深度融合,持续加强对殷瓦钢、不锈钢、低温高锰钢等高端船舶钢材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推广。骆铁军也强调,要特别是在殷瓦钢、低温高锰钢等高端产品的研发、推广、应用方面拓展合作空间。
目前,我国95%以上的造船用钢均实现了替代,而上文中被两行业共同瞩目的,要求加快突破的殷瓦钢、低温高锰钢,均主要服务于液态天然气(简称“LNG”)储运。LNG须在零下162摄氏度的环境中保存,低温环境下对储运设施的材料要求严苛,殷瓦钢、低温高锰钢这类材料的两大主流选项。
在全球范围的“碳达峰”要求下,“LNG”是造船业下一步发展的关键词之一。
对于各类船只而言,清洁燃料动力都是大势所趋,今年前三季度全球57%的新船订单采用采用LNG动力,创下历史新高。而代表船舶制造最顶尖水平的大型LNG运输船,也随着全球范围的LNG贸易热潮而量价齐升:今年以来大型LNG运输船订单数大幅刷新历史新高,单船价格也突破2.5亿美元的高位。
今年以来,我国在大型LNG运输船领域也持续取得突破。今年我国企业在这一市场市占率首次突破20%,打破了过往韩国企业90%以上市占率的垄断态势,市占率突破的背后是中国船舶(600150)、中国重工(601989)、扬子江船业(BS6)等企业先后斩获获得首份大型LNG运输船订单。
因此,我国LNG船用钢材的国产化应用被高度关注。今年7月,工信部曾专门组织召开LNG船用钢材供需座谈会,工信部彼时要求,船舶协会和钢铁协会要加强合作,进一步推动船舶行业和钢铁行业加深合作,找准国产化应用过程中的问题本质,提出加强钢铁、船舶产业链合作和融通创新发展的工作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