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刊发H股发行聆讯后资料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进行申请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

公司已于2022年1月28日向香港联交所递交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版本资料集。2022年6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14号)。根据该批复,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新发行不超过424,666,071 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为普通股。完成本次发行后,公司可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6月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香港联交所递交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上市申请并刊发申请资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和《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已于2022年6月16日举行上市聆讯,审议了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但该申请尚需取得香港联交所的最终批准。

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时间安排,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本次发行聆讯后资料集,该聆讯后资料集为公司根据香港联交所、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的要求而刊发,刊发目的仅为便利于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的较早阶段向符合认购条件的投资者同步发布资料,除此之外并无任何其他目的。同时,该聆讯后资料集为草拟本,其内所载资料并不完整,亦可能会作出重大变动。鉴于本次发行股份的认购对象仅限于符合相应条件境外投资者及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有权进行境外证券管理的境内证券经营机构和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等,公司将不会在境内的报纸及监管机构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聆讯后资料集,但为使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该聆讯后资料集披露的本次发行上市及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特此告知,该聆讯后资料集可在香港联交所网站的以下网址进行查看:

需要特别予以说明的是,本公告仅为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信息而作出,并不构成亦不得被视为是任何对境内投资者收购、购买或认购公司本次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公司本次境外上市外资股发行上市尚需取得香港联交所的最终批准,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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