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涵代言金融产品37万人被骗230亿,受害者如何讨回公道?

【国咨点案】坐标:湖南省长沙市。

案情:6月29日晚,湖南卫视的当家主持汪涵被曝出事了。网友在微博发文称汪涵代言的金融理财产品涉嫌诈骗,37万人被骗了230亿,很多受骗的网友表示当时都是看了汪涵的广告,相信汪涵才把钱放在涉事理财产品中,如今该理财APP涉嫌诈骗,汪涵也有责任。网友还晒出很多受骗群众拉横幅,喊话汪涵还血汗钱的照片。

汪涵代言的涉事的理财APP,当时打出的宣传广告相当硬气,称“冠军实力护航,幸福稳稳进账”,宣传海报中汪涵高高地竖起大拇指。涉事理财APP在今天回复网友的质问表示目前仍在全力促进债权转让,只是因受市场影响,所以等待时间较长,不过,受骗的网友却和官博的说法不一致。受骗网友称,APP内根本没有打开可以提现钱的关键操作,该操作已经被关闭了,但是涉事的理财APP不承认。信源:《腾讯新闻》

【国咨解案-名律说法】近年来,明星广告代言呈现出越来越广的趋势,从食品、药品、保健品应有尽有,但是明星代言的产品却屡出问题,给消费者造成极大损失。本案中,汪涵代言金融APP爱钱进,爱钱进在2018年就出现兑付困难问题,涉及被骗人数达到37万人,金额高达230亿,人数之广,涉案金额之高,社会影响之恶劣可见一斑。汪涵作为湖南卫视当家主持人,曾在湖南卫视各节目对该产品大肆宣传,很多消费者基于对汪涵的喜爱购买了该金融产品,汪涵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

资深律师王洋

【国咨出招】根据《广告法》第56条第2款和第3款规定,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前款规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中,汪涵代言的爱钱进APP属于食品以外的商品,消费者有权依据此条规定要求汪涵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又根据《民法通则》130条规定,两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在连带责任中,受害人可以根据其选择,向全体共同侵权人或其中一人或数人提出一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请求。因此,在明星代言虚假广告中,受害消费者可以向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星任何一方提出承担民事责任请求。本案中,爱钱进APP受害者可以汪涵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赔偿损失。此时,最好委托专业律师协助维权,这是维权之路更快更畅通的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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