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夏厦精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审慎和勤勉尽责的原则,于2024年12月9日对夏厦精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现将此次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相关情况
2024年12月9日,保荐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保荐业务》的要求对夏厦精密进行了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培训主题为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主要内容包括募集资金使用总体要求、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用途变更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与监督。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
二、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结合近期相关处罚案例,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规定及规则进行了讲解,主要介绍了法规体系和制度建设、规范运作要求以及相关处罚案例。本次培训促使夏厦精密董监高增强法治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三、培训效果
公司及培训对象能够按照规定积极参与、配合财通证券的持续督导工作。本次培训加强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明晰了自身的职权、义务与法律责任,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保荐代表人:方东风 徐小兵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7日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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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方东风 徐小兵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