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
1月1日,吉林长春一名外卖小哥路遇男子疑似家暴妻子,出声制止反遭推搡,对方还叫嚣“我打自个儿的媳妇,我有结婚证”。1月3日,极目新闻记者采访了解到,事发后,民警及时出警处理,男子向外卖小哥道了歉。(据1月3日极目新闻)
视频截图
视频显示,1月1日下午5时40分许,在吉林长春某小区内,一名外卖小哥喊道,“大元旦的,打媳妇丢不丢人?”随后,一名男子朝外卖小哥走来,开始推搡外卖小哥,男子还说道“我打我自个儿的媳妇,我有结婚证,你随便报警,我没动手。”后来,男子离开,外卖小哥打电话报警。
先给外卖小哥点赞,路见不平一声吼,肯定给了对方压力,制止了夫妻之间冲突的升级。后来警方称,男子并未动手打妻子。这个结果里面,肯定有外卖小哥的一份功劳。
男子当街疑似家暴妻子的行为,绝对不是家务事,更不能以“我有结婚证”为借口。夫妻双方,应该互相理解尊重,不说打人,就连骂人的情况也不该有。双方遇到纠纷,应该理性行事,就事论事,和平商量解决。
该男子“我有结婚证”的说法,引起了网友热议。不少网友质疑,结婚证怎么成了家暴的通行证?对此感到十分惊奇和不解。
不得不说,现实生活中,一些人真的有这个观念,认为两人有了合法的夫妻关系,夫妻之间的事就是家务事,打打骂骂是正常的,其他人管不着。这个观念,不仅是当事人,旁边的亲友同样可能有。当一方遭遇家暴后,总有人认为是家务事,以劝和为主,说什么“日子还要过下去”之类。
不得不说,家暴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因为双方是夫妻关系,是一家人,关上门后,在家里做了什么很难被外界知晓。这就强调,周边邻居或者亲友,发现他人有家暴的行为,不仅不能和稀泥,更应该及时制止,然后报警处理。
家暴的危害性很大,应该引起全社会足够的重视。1月2日,一条“高校干部被曝酒后家暴打死妻子”的新闻上了热搜。报道中,受害者母亲在网上发视频,一句“一辈子再也喊不上我这个妈妈了”的话,让不少网友破防。据了解,凶手已被警方刑事拘留,他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绝不会因为“我有结婚证”,就网开一面。
结婚证的意义,是证明两人之间的婚姻关系,要求夫妻双方承担相应的法定义务,享受相应的权利。从根本上讲,结婚证是保护婚姻双方权益的。以结婚证为幌子,来实施不法伤害,那是偏离了方向。结婚证不是打人的通行证,更不是施暴者的保护伞。伤害他人,只会害人害己。
不让施暴者举起拳头,社会各方要保持零容忍的态度。而且,受害者有必要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被家暴后应该马上报警,及时止损,别被“结婚证”束缚了维权的手脚。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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