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下半年,徐州人的社保有变化!
来源:徐州发布微信公众号
7月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重点面向数亿流动人口特别是农民工等群体,加快推进住院、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结算服务——
确保今年底前各省份60%以上的县至少有1家普通门诊费用跨省联网机构。
明年底前每个县至少有1家定点医疗机构能够提供包括门诊费用在内的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流动人口已超过3.7亿人,异地就医需求较多,但是医疗费用报销还需要回原籍地跑来跑去。
而随着住院、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结算的推进,农民工、异地养老等人群不必再为异地报销医疗费而奔波烦恼有更多人享受到省力省心的就医结算服务。
灵活就业人员
迎来“参保自由”
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
随着新业态、新经济的蓬勃发展,灵活就业人员越来越多,目前已经超过2亿人。
但是在一些地方,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必须是本地户籍,外地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无法在就业地参加社保。
而随着户籍限制的放开,灵活就业人员也将迎来“参保自由”,可以在就业地参加养老保险、医保了。
这对于广大灵活就业人员来说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利好。
开展灵活就业人员
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以出行、外卖、即时配送等行业为重点,开展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当前,互联网经济催生大量新型就业岗位,如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骑手等。
但是由于平台用工方式特殊,难以按照现行确立劳动关系的有关标准认定双方为劳动关系,导致包括外卖骑手在内的新就业形态人员无法纳入现行工伤保险制度。
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为的就是解决上述问题。
未来,在有了职业伤害保障的加持之后,灵活就业人员安全感也将进一步提升。
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开始落地
国务院办公厅今年4月份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
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意见要求,各省级人民政府要按照本意见要求,统筹安排,科学决策,在2021年12月底前出台实施办法,指导各统筹地区推进落实,可设置3年左右的过渡期,逐步实现改革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