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央视新闻客户端】;
据阿联酋《海湾新闻》报道,近日阿联酋联邦公诉机关宣布新规,未经同意即给某人拍照,共享和保存这些照片,是对个人隐私权的侵犯,在阿联酋可处以50万迪拉姆(约合87.9万元人民币)的罚款和监禁。
△图片来自阿联酋《海湾新闻》
阿联酋联邦公诉机关提醒阿居民要学习网络犯罪法。使用网络或其他技术来侵犯个人隐私的人,将面临至少六个月监禁,并处以15万至50万迪拉姆的罚款。
根据阿联酋2012年关于打击网络犯罪的第5号联邦法令第21条,侵犯他人隐私的方式包括:拦截记录、窃听、传播对话的音频或视频材料。阿联酋当局强调,侵犯他人隐私的方式还包括未经同意即拍下他人照片,转让、披露、复制或保存这些照片的行为也是违法的。根据同一法律,对使用信息系统和技术来更改记录、照片或场景来攻击他人的个体,将处以一年监禁和25万至50万迪拉姆的罚款。(总台记者 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