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再下调,指导价及市场竞价取代标杆上网电价

经过三个多月里数轮征求意见后,2019年光伏上网电价政策姗姗来迟。国家发改委官网4月30日公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761号)(下称《通知》)显示,持续多年的地面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成为历史,取而代之的是市场化竞价制度下的指导价。综合考虑技术进步等多方面因素,《通知》将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的I~III类资源区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分别确定为每千瓦时0.40元(含税,下同)、0.45元、0.55元。
《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三类资源区新增集中式地面电站的指导电价分别较2018年标杆上网电价下降20%、25%和21.4%,光伏发电上网电价继续退坡。与往年相比,今年的光伏产业政策因和电价政策引入竞价机制,政策设计上更为复杂。业内人士认为,电价新政总体考虑了政策连续性和衔接、行业发展需求、光伏去补贴和市场化发展方向等。
中国光伏发电行业的标杆上网电价始于2011年。彼时,中国首次提出对非招标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全国统一的标杆上网电价:2011年7月1日前核准、12月31日前建成投产的光伏项目,上网电价统一核定为1.15元/千瓦时。按照当时的既定方案,国家发改委将根据投资成本变化、技术进步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2013年8月,国家发改委首次发布光伏标杆电价补贴政策,并按照各地不同的太阳能资源条件和建设成本,将全国分为三类太阳能资源区,相应制定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光伏标杆电价补贴政策开启了国内光伏行业发展的黄金时期,带动了国内光伏装机市场的快速发展。随着技术进步带来的成本下降,政府此前已五次下调光伏标杆电价。
在具体执行中,光伏项目并网后,标杆电价中的当地脱硫煤电价格由电网正常结算,高于煤电价格的差价补贴部分则由资金池统一下发。随电费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是补贴的主要资金来源。随着风光能源装机规模快速攀升,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的收支缺口不断扩大,补贴严重拖欠成为行业常态。
高达数百亿元的光伏补贴缺口重压下,2018年开始,政策导向推动光伏行业向着无补贴平价上网的目标加速推进。4月12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公布《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对于需要国家补贴的新建光伏发电项目,原则上均应按通知由市场机制确定项目和实行补贴竞价。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2019年度安排新建光伏项目补贴预算总额度为30亿元,其中,7.5亿元用于户用光伏(折合350万千瓦)、补贴竞价项目按22.5亿元补贴(不含光伏扶贫)总额组织项目建设。
本次出台的三类资源区指导价即市场化竞价的上限,竞价项目按修正后电价由低到高全国排序、直至出清。这等于是变相倒逼光伏行业降低度电成本:在电价特别低或者平价上网项目特别多的情况下,整个市场装机规模才能扩得更大。市场竞争方式确定的价格在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以内的部分,由当地省级电网结算;高出部分由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补贴。
新增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继续下降:纳入2019年财政补贴规模,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的工商业分布式(即除户用以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发电量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10元;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所在资源区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执行。能源主管部门统一实行市场竞争方式配置的工商业分布式项目,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不得超过所在资源区指导价,且补贴标准不得超过每千瓦时0.10元。
此外,户用分布式光伏出台了单独电价政策,纳入2019年财政补贴规模,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和“全额上网”模式的户用分布式光伏全发电量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18元。
光伏扶贫电站依然未受到政策变动和电价退坡的波及。《通知》明确,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含联村电站),对应的I~III类资源区上网电价保持不变,仍分别按照每千瓦时0.65元、0.75元、0.85元执行。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分析称,在光伏行业实现全面平价上网之前,仍需要一部分的补贴规模,在有限的补贴资金支持下,如何既给出有支撑作用的电价,又能保障维护行业健康发展的装机规模一直是个难题。经过多次召集光伏企业代表征集意见之后,此次政策的出台充分考虑了行业发展现状以及企业诉求,对2019年光伏上网电价政策进行了更合理的调节,在客观边界范围内,推动中国光伏产业继续壮大,迈向全面无补贴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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