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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一年,正当防卫案件屡屡引爆舆论。与此同时,对于如何正确理解正当防卫制度的实质,如何把握正当防卫的限度等,仍存在较大争议。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律师协会徽章尚伦生认为,解决上述争议,提炼规则至关重要。因此,2019年两会期间,尚伦生拟提出议案,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正当防卫作出立法解释,回应社会关切。(3月7日《北京青年报》)
关于“正当防卫”的公共讨论延宕至今,尽管个案纠偏、司法回应在一定程度上安抚了公众焦虑,但终究未能从根本上定纷止争。在此大背景下,有人大代表提出“就正当防卫作出立法解释”,可谓确有必要。众所周知的,现行“刑法”关于“正当防卫”的表述有些原则化,这在客观上增加了案件审理的不确定性,并可能在特定情境下造成“民意判断”与“司法判断”严重背离的结果。基于此,过往的争议并不在少数。
根据法律规定,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须的限度,并且造成了重大损害。然而,到底何谓“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重大损害”又该如何界定?凡此种种,“刑法”并未给出明确阐述。由此所引发的结果是,许多行为,既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也可以认定为“防卫过当”,甚至还可以认定为是“过失伤害”……同案不同判,伤害了法律的公信力。对此,相关部门其实早有察觉,并也采取一些技术性应对举措。
在去年,最高法就表态,要适时出台防卫过当的认定标准、处罚原则和见义勇为相关纠纷的法律适用标准;而同一时期,最高检也发布了正当防卫、防卫过当类的“第十二批指导案例”。但由于立法的原则性较强,涉及正当防卫的案例之间差异很大,这种指导很难达到掌握统一尺度的目的。“涉及是否构成正当防卫的案件具有突发性,个案之间差异很大。指导案例的参考价值有比较大的局限性。”
就明确“正当防卫”回应社会关切而言,立法解释比司法解释更加大可作为。立法解释,是立法机关根据立法原意,对法律规范具体条文的含义以及所使用的概念、术语、定义所作的说明。对于“刑法”中关于“正当防卫”的规定,发布立法解释对之加以诠释,再合适不过。
该怎样理解法律,该怎样运用法律,最终还是要回溯到立法的本意及其所传递的道德观和善恶观层面去求解。就捍卫正当防卫而言,以立法解释超越那些模糊文字的形式羁绊,这是通往实质正义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