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9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4年三季度沪市主板美妆行业专场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主题:2024年三季度沪市主板美妆行业专场集体业绩说明会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3日(星期二)13:3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以下简称“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和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26日(星期二)至12月2日(星期一)16:00前通过公司邮箱securities@marubi.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6日发布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12月3日参加2024年三季度沪市主板美妆行业专场集体业绩说明会,会议时间下午13:30-17:00,会上将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视频和网络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三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3日(星期二)13:3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站(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首席执行官 孙怀庆先生
董事、首席财务官 王开慧先生
独立董事 张启祥先生
董事会秘书 程 迪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12月3日(星期二)13:3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观看直播及参与交流,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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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26日(星期二)至12月2日(星期一)16:00前通过公司邮箱securities@marubi.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迪、谭蕴心
电话:020-66378685
传真:020-66378600
电子邮箱:securities@marubi.cn
六、其他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8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未减持股份的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减持计划披露前,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孙怀庆先生持有公司 291,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2.72%。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因自身资金需求,孙怀庆先生计划在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11月25日期间,采用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2,03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详见公司于 2024年8月1日披露的《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2024年11月25日,公司收到孙怀庆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未减持股份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怀庆先生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期间未进行减持。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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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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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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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本减持股份计划期间内,孙怀庆先生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和自身需求,未进行减持。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孙怀庆先生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和比例。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