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刑法学泰斗、西南政法大学赵长青教授去世 生前曾代理重庆綦江虹桥垮塌等多起大案

封面新闻记者 罗惟巍

5月19日上午,国内刑法学泰斗、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赵长青先生因罹患新冠,不幸在重庆去世,享年90岁。

赵长青教授去世的消息最先由前媒体人周筱赟律师,在其个人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他是在西南政法大学参加一场小型研讨会上获悉此消息。

随即,封面新闻向西南政法大学进行求证,得到该校工作人员回应称,赵长青教授的确于19日上午去世,目前,西政法学院正在协助赵长青教授家属处理后事。

据了解,赵长青教授几天前新冠阳性,送到医院治疗。由于老人年事已高,且患有多种基础病,遗憾未能抢救过来。

1934年1月,赵长青出生在重庆涪陵的一个农民家庭,经过自己的刻苦学习与钻研,1960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后逐渐成为我国资深刑法学家。

据《光明日报》报道,赵长青教授参与了我国第一部刑法典(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制定研讨,是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订研讨者之一。

赵长青教授在中国学术界率先进行毒品犯罪和经济犯罪理论研究,1998年主编了380万字的《禁毒全书》,并在西南政法大学首创“毒品犯罪与对策研究中心”。

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从事了8年的刑事审判工作后,自1978年开始,赵长青教授回到母校,从事刑法学教学、科研工作。他参加了历届全国刑法学术研讨会,应邀多次参加司法解释的制定与修订工作。其中,一些开创性理论研究填补了国内空白,为推动中国刑法理论研究作出了重大贡献。

除了教学,赵长青教授还一直从事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共为500来起刑事案件担任辩护律师。

——1995年,代理新疆克拉玛依“12·8”特大火灾案。

——1999年6月,代理重庆綦江虹桥垮塌特大事故案。

——2003年,代理重庆开县“11·23”特大井喷事故案。

——2005年,代理重庆市原市委常委、宣传部原部长张宗海受贿案……

赵长青教授也因此被刑法界誉为全国著名的刑辩大律师。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赵长青教授曾表示,在刑事案件中允许被告聘请辩护律师,既是保证公民权利,也是一种对公权力可能出现疏忽的制衡。

赵长青教授去世的消息传出后,西政校友和不少法律界人士纷纷表达了哀痛和遗憾之情。

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李勇,念本科时曾是赵长青教授的学生,“赵老师从来都是平易近人,没有架子,教书时把复杂的法理知识用非常浅显的例子解释出来。后来工作后,和赵老师有不少接触,他对我们晚辈又照顾颇多,讨论问题时从来不以权威压人。”

周筱赟律师则在其社交平台上表示,“刑事辩护律师,就应当像赵长青教授一样,不畏强权,追寻真相,只忠诚于法律和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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