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红兵
12月19日,记者自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获悉,由于ST中天存在违规事实,上交所已对该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上交所网站显示,经查明,2019年1月31日,ST中天披露2018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预计2018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3,000万元到3,500万元,与2017年同期相比减少93.34%到94.29%;同时,公司在风险提示部分明确指出,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2019年4月20日,ST中天披露2018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预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约为-83,500万元,业绩由盈转亏,与2017年同期相比大幅减少约258.79%。2019年4月30日,ST中天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为-80,122万元。
上交所认为,ST中天2018年度业绩预减公告中预计2018年度盈利,但实际业绩却亏损80,122万元,实际业绩与业绩预告相比发生盈亏方向的重大变化,严重影响投资者的合理预期。公司也未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可能对投资者决策产生误导。公司迟至2019年4月20日才发布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更正信息披露不及时,存在滞后。
上交所对ST中天的通报批评,引发了部分相关投资者的关注,与此同时,证监会对ST中天的立案调查也在进行中。据公司此前公告,2019年10月8日,ST中天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据证券维权律师介绍,一旦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9年6月24日收盘时持有ST中天,并在2019年6月25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方式与股票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至邮箱:weiquan@hongzhoukan.com,参与《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本次索赔预征集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交易软件显示,ST中天主营业务为天然气(包括CNG和LNG)的生产和销售,天然气储运设备的开发、制造和销售,海外油气资产的并购、投资及运营,海外天然气及原油等相关制品的进口分销。关于ST中天今年的业绩表现如何,以及公司被立案调查事件的后续进展,本栏目也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