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警告和限期整改要求,宝安西乡两名出租屋管理员置若罔闻,依旧我行我素,继续其违规收费行为。经执法部门调查取证,心存侥幸的2名当事人终尝处罚苦果。
4月9日,西乡街道综合执法四中队执法人员接到群众投诉称,径贝社区某出租屋管理员违规加价向租户收取水电费。接到投诉后,综合行政执法四中队执法人员迅速展开调查。经查,出租屋管理员陈某文存在违规加价(电费1元/度、水费5.5元/立方米)向租户收取水、电费。执法人员依法开具《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陈某文给予警告处理,责令其限期整改。然而,陈某文对限期整改要求置若罔闻,仍照常向租户违规收取水、电费。5月20日执法人员复查时,其仍在违规收费。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执法人员对其处以2000元罚款。
无独有偶,臣田社区一名二房东陈某也因违规收费栽了跟头。5月5日,西乡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二中队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臣田社区某出租屋二房东陈某在向租客收取水、电、燃气费用时,未按规定提供收费凭证。执法人员当即对陈某给予警告,依法开具《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责令其5月12日前整改。但5月13日执法人员复查时,二房东陈某仍拒不改正。经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依法对陈某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文/凤凰网深圳 陈婉霖
通讯员/黄志伟 曾耀逵 何哲英 叶宝茹 彭赐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