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理财产品赎回并继续利用临时闲置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赎回理财产品名称:浦银理财月月鑫臻享款(公司专属)1号理财产品

● 本次赎回金额:4,500万元

● 委托理财受托方: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

● 委托理财金额:4,5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浦银理财月月鑫臻享款(公司专属)2号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无固定期限

● 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宁波富邦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贸易公司在不影响其正常经营需要的前提下,利用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临时闲置自有资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其中贸易公司2,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一、本次赎回理财产品的情况

近日,公司购买的浦发银行浦银理财月月鑫臻享款(公司专属)1号理财产品4,500万元已经全部赎回,公司已收到该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投资情况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临时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较好、流动性较高的中短期理财产品,收益高于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增加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开展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临时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日前,公司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购买了4,500万元浦银理财月月鑫臻享款(公司专属)2号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浦发银行(600000)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6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贸易公司在不影响其正常经营需要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合计不超过15,000万元(其中贸易公司2,000万元)的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此限额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开展委托理财的授权期限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四、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属于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力求对委托理财严格把关,谨慎决策。1、在上述额度内,公司财务部根据金融机构提供的具体理财产品计划,对其收益性和风险性进行分析,并结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闲置资金情况,自下而上提出购买理财产品方案。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贸易公司委托理财品种不含二级市场股票等高风险品种的投资。同时公司财务部安排专人负责对所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日常监控,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业务进行核查。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周转。通过委托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投资回报,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贸易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临时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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