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家的树顶坏了我家的墙,咋整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可邻居家栽种的树落叶都落在我家院子里,树根也顶坏了我家的墙,该怎么办?近日,衢州市柯城区石室乡一起因几棵树引发的邻里纠纷,在法院的调解下终于顺利化解。

吴先生和周先生是同村,两家的院子相邻,院落之间有围墙相隔。数年前,周先生在自家院落种植了几棵香椿树和泡桐树,但随着树木的长大,每天都有大量的树叶掉落在吴先生家的院子内,这让吴先生很苦恼,更让吴先生坐不住的是,自家围墙因这些树木根系蔓延出现了开裂,并且裂缝越来越大。吴先生与周先生多次协商未果,遂诉至柯城法院花园法庭要求周先生将树木进行砍伐或移栽、对损坏的围墙进行修复并赔偿垃圾清理费损失共计3600元。

花园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便联系了周先生询问相关情况。周先生认为只是几棵树并不会对邻居家造成太大的影响,况且自己挑选树苗、栽种树木也花了大量的精力,不愿意砍伐或移栽树木。在征求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花园法庭安排调解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并联合乡镇干部、村委会上门调解,释法明理。最终,周先生同意将树木移除,吴先生也同意补偿对方树木损失2000元。

双方虽然签署了调解协议,但案件还未了结。

近日,承办法官陈仁根和调解员周根耀带着村委会聘请的树木砍伐人员再次来到现场。随着电锯启动,围墙边的树木倒落在地上,吴先生心中的石头也终于落地,连连向法庭工作人员表示感谢。至此,这场纠纷终于被圆满化解。

法官说法: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本案中,周先生在自家院内种植的树木根枝伸延,致使邻居吴先生家的围墙开裂,应排除妨害、消除危险。经法院调解,周先生自愿将树木移除,吴先生主动补偿邻居周先生的树木损失费,真正化解了双方之间的矛盾,有效缓和了邻里间的紧张关系。

在日常生活中,与邻居打交道的次数有时甚至多过亲戚朋友,邻里关系和睦,互相帮助,生活能够得到更多便利。所以在生产生活中要合理限制延伸自己的权利,尽量减少因行使相邻权给其他权利人带来生活的不便。当相邻各方发生纠纷时,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和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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