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一男子两次道路驾考电子评判均为不合格 怒火中烧打监考交警五拳

2021年8月5日,秦某来到七星区桂磨路机动车科目三考场参加驾驶证B照的考试。在考试过程中,由于操作不规范,两次道路驾驶考试电子评判均为不合格。考试结束后,坐在副驾驶的监考交警便口头告知秦某此次考试由电子评判为不合格。谁知道秦某听完怒火中烧,向毫无防备的监考交警连续挥打了五拳。监考交警为了避免矛盾激化,迅速下车,秦某却不依不饶,继续追打。监考交警忍受着疼痛,立马通知考场工作人员报警。七星分局石门派出所民警接报警后及时赶赴现场,将秦某带回调查。经审讯,秦某对其在科目三考试中殴打监考交警的行为供认不讳,对自己冲动的行为后悔不已,并向受伤的警察致歉。当日,七星警方将秦某刑事拘留。

8月17日,秦某被七星区检察院以袭警罪批准逮捕。

普法时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袭警罪正式成为独立罪名,并于2021年3月1日正式施行。在最新法条中,袭警罪最高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警方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受到法律保护,任何无理取闹、恶意阻挠或者以暴力方法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警方提醒

在考科目二、科目三的过程是由电脑全程录像录音并进行打分,监考官并不参与评分,监考官坐在副驾驶是出于对考生安全的考虑,避免发生意外。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第十九条规定: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使用计算机考试系统的,应当采取人工和计算机考试系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判。考生对考试结果有异议的话,可在考试结束后三日内到考场监控室找责任民警查询本人的考试音视频资料。

劝君要理智 冲动是魔鬼 袭警进班房 拘留没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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