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电动自行车加上“安全锁”

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印发了《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从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四个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进一步厘清了电动自行车行业监管中各部门的职责所在、任务分工,明确了相关标准和制度规范,为推动电动自行车行业安全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

电动自行车是老百姓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交通工具,全国保有量约3亿辆。数量激增的同时,安全隐患和事故也不断增多。统计显示,由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从2018年的3000余起上升到2021年的1.8万余起。事故原因集中在产品质量不过关、使用方式不正确等。

电动自行车火灾发生在老百姓身边,危害性极大,极易造成人员伤亡。电动自行车起火后短短30秒,火焰温度就能到1300摄氏度,同时产生大量有毒气体,3分钟后车身温度可达1200摄氏度,室内温度超过600摄氏度。近年来,我国多地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致死事故,教训十分惨痛,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形成合力。依据《方案》提出的“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抓实抓牢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强化销售环节非法改装整治,加大路面执法管控力度,加强违法违规停放和充电行为查处等,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个环节不留死角。

针对目前市场上电动自行车品牌繁多,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方案》明确要求,要加快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等关键核心部件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强化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生产企业要将安全放在首要位置,着力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企业规范化水平,确保电动自行车安全上路,消费者安全使用。

此外,广大电动自行车的使用者要提高安全意识,深刻认识到电动自行车火灾的危险性,时刻绷紧安全使用这根弦。统计显示,超半数的电动自行车火灾发生在夜间充电期间。消费者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要求,购买质量合格的产品,注意日常养护,特别是要在公共停放区域进行安全充电,避免由于不良使用习惯带来的风险隐患,保障自身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常 理)

(责任编辑:冯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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