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德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开始
为全面准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德州市2018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开始,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调整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解除聘用合同的依据。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对象为事业单位(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聘用在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年度考核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市直事业单位考核工作将于12月15日前完成,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确定考核工作完成时间。
据了解,事业单位应全面准确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侧重考核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表现以及维护社会稳定、履行环保职责和安全生产监督等方面情况。担任党内职务的,还应注重考核履行党建责任情况。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批准在两类岗位上任职的,考核内容应当包括聘用合同规定的两类岗位职责任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
另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档次比例一般掌握在本单位实际参加年度考核工作人员人数的15%以内,具备本年度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国家批准保留项目之内)的、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以上称号等条件之一的,优秀档次比例提高到不超过20%。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贺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