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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记者 刘可沸沸扬扬的华大基因(300676.SZ)“圈地门”一案有了结果。经华大基因方面确认,深圳华大基因诉王德明名誉侵权案胜诉。
据法院判决结果,王德明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互联网络天涯论坛网站发表致歉声明,向原告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持续时间为连续三日。并且该声明内容须经法院核准,逾期不履行,法院将选择一家全国公开发行的媒体公布本判决的主要内容,费用由被告王德明负担。
事件始于2018年6月14日,华大基因昔日合作伙伴、南京昌健董事长王德明在天涯论坛发出题目为《举报华大基因伪高科技忽悠欺诈涉嫌贿赂官员,大规模套骗国有资产》的帖子。该帖例数了华大基因3大罪状:否认委托南京昌健运营的“国家基因库细胞中心江苏运营中心”的存在,同时迫害其他运营商;圈地开发房地产,骗取国家补助;是伪高科技公司。
华大基因虽火速辟谣,但其股价仍受到该事件影响。随后,深圳华大基因在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对南京昌健及王德明提起侵犯名誉权之诉,华大集团起诉南京昌健实际控制人王德明多次通过网络及社交媒体,公开散布针对华大及其高管的侮辱性不实言论,借“实名举报”之名,恶意侵害企业的名誉权,贬损、降低企业的良好社会评价,混淆投资者的视听和判断。请求法院判决确认被告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犯,并公开赔礼道歉。
而华大基因的另一桩名誉侵权案也正在审理之中。
昨日(3月14日),华大基因官方微博发文称,其起诉“金微”恶意侵害企业名誉权一案已正式开庭,要求金微本人立刻删除造谣文章,并公开道歉、赔偿损失。
据了解,去年10月26日,被告在名为“记者金微”的微信公众号和微博账号上发布一篇标题为《华大基因被罚!14万孕妇基因组已流出国外,细思极恐!》的文章。
华大基因在昨日的微博声明中表示,华大基因起诉自媒体“金微”恶意侵害企业名誉权一案已正式开庭。华大基因称,已向法庭提交了“14万中国人基因数据没有出境”的多项证据,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金微本人立刻删除造谣文章,并公开道歉、赔偿损失。在庭审现场,金微方并未提供任何兹以证明华大基因涉及基因数据外流的充足证据。
记者金微也在微博做出回应称,今天庭审其占据优势,诉讼主体资格、知情权、基因外流问,这三大问题,金微都有充足的证据,而且都是结合原告证据进行质询。
据悉,法庭并未对此案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