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三月 朴有天吸毒案终宣判

7月2日上午,韩国京畿道水原地方法院开庭宣判朴有天吸毒案,判处朴有天有期徒刑十个月,缓期两年执行。同

7月2日上午,韩国京畿道水原地方法院开庭宣判朴有天吸毒案,判处朴有天有期徒刑十个月,缓期两年执行。同时朴有天还被罚款140万韩元并被要求接受药物治疗。负责此案的法官在宣判时表示,朴有天对吸毒事实供认不讳,而且毒品检测也证实了朴有天的吸毒犯罪。虽然毒品犯罪理应受到严惩,但法院考虑朴有天被拘留后积极认罪,并且在长达两个月的拘留期间表现出了积极反省的态度,因此决定判处其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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