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评论员 屈旌
“淘宝童模被踢打”“3岁女童被喂到70斤”“一岁半的宝宝喝啤酒”……近期,网络平台上的诸多争议性事件让人们把目光聚焦在“啃小族”身上。记者调查发现,随着短视频、直播行业发展,越来越多的儿童被父母推到镜头前,沦为大人的牟利工具。(据9月16日《半月谈》)
近年来,未成年人踊跃加入“直播大军”,唱歌跳舞的,吃播聊天的,模仿卖萌的,比比皆是。许多面孔还十分稚气的孩子,在直播中展现出无比成熟的话术和技巧,娴熟地打招呼,招揽粉丝,索要打赏,看上去越是游刃有余,越让人觉得不忍直视。
众所周知,未成年人尚处于道德人格发展的关键时期,价值观和人生观很容易受到冲击和影响。小小年纪就混迹于流量逐利的直播江湖,童真被磨损,童年被消耗,若还要承担养家重任,何堪重负?为人父母,不为子女计深远,反而鼠目寸光,贪图眼前之利,将孩子视为赚钱工具,于心何安?流量变现时代催生的这一怪相,实在令人唏嘘不已,百味杂陈。
未成年人直播谋利的现象存在已久,争论已久,但一直没有恰当的解决办法,其症结在于,这种行为的性质很难界定,动机很难揣测。很多家长即便从孩子直播那里得到了红利,也并未意识到自己侵犯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甚至认为这是一种培养和教育。还有一些父母认为这是与他人无关的家事,将所有责任推给孩子“自愿”,掩盖自己的私心。这样的行为,是否违法虽然有待判定,但作为家长肯定是失责不当的。
不可否认,的确有一些孩子,是因为兴趣爱好,追赶潮流而成为网络主播,但在直播与流量变现紧密相连的现状下,如果无底线地纵容未成年人进入直播领域,就很难避免他们被异化为成人的赚钱工具。因为,孩子们的心智尚不成熟,他们很难清晰地去辨别,自己究竟是为了什么在做直播,是否真的出于自身意愿,是否背负了不应背负的压力。成年人的怂恿和劝诱,会让他们感到迷失、困惑和焦虑,而在这个年龄段,他们本该将更多精力和时间,用以学习和成长。
未成年人直播乱象频出,不利于少年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影响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应有遏制解决之策。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对于未成年人能否参与网络直播并无明确规定,但已有一些法治探索。武汉2018年新修订的《武汉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规定,直播网站聘请未成年人担任主播或者为未成年人提供主播注册通道,应当征得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而去年8月发布的《中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律政策研究报告》,直接建议限制14岁以下儿童开直播、发视频,仅允许在父母同意或陪伴情况下使用。
但如今看来,规范未成年人直播,其实更须管住部分唯利是图的父母。人们期待,有关的管控法规能尽早出台,并以此警醒平台和家长,共同来直面并解决这一问题,同时能发动更为广泛的社会力量,铲除“低龄直播”泛滥的土壤,为少年儿童的成长创造更为清新健康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