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姚彬彬 记者 柴军虎)一名货车司机连续开了 16 小时的大货车后,因没有及时刹车,引发了一起 5 车追尾车祸,造成 2 人死亡 2 人受伤。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苏州太仓法院审理了这起交通肇事案,判处肇事司机有期徒刑 4 年半。
2020 年 7 月 4 日,苏州太仓市境内 204 国道和瓯江路口北侧,发生了一起 5 车相撞事故,造成 2 人死亡,1 人重伤,1 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
造成事故的肇事车辆为重型厢式货车,该货车不仅超载,而且驾驶人梁某在事故发生时,已经连续开了 16 个小时的车,期间并未得到充分休息。
在行驶到事发路段时,梁某没有及时采取制动措施,追尾了停在前方等候通行的车辆,造成 5 车不同程度受损,其中 1 辆小轿车被挤压后严重变形。
太仓法院审理后认为,梁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 2 人死亡,1 人重伤,1 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但梁某系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并且和相关单位一同赔偿被害方的部分经济损失,依法判处肇事司机梁某有期徒刑四年半。
承办法官介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连续驾驶机动车不得超过 4 小时,需继续驾驶机动车至少应停车休息 20 分钟。" 在道路上的每一个人都是交通人,需谨遵交通规则,这是对他人生命的尊重,也是对自身安全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