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地处西部的四川来说,脱贫攻坚工作尤为重要。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今日(9月10日)发布的《新中国成立70周年四川民生经济发展成就系列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四川农村贫困人口从2012年末的724万人减少至2018年末的98万人,累计减少626万人。
尤其在农村贫困监测中,2018年末四川农村贫困人口已经实现98万,比2010年末减少1311万人,“八年来的减贫率达93.04%。”
↑都江堰乡村美景(图据每日都江堰)
家庭外出从业人员寄回带回收入1284元
是2015年的1.3倍
《报告称》,四川在消除农村贫困方面为如期实现脱贫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其中提到的目标,是指中国要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党的十八大以来,从收入来看,四川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实现持续较快增长。2014-2018年,四川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速分别为12.9%、12.3%、10.5%、10.9%、11.0%,年均名义增长11.2 %,增速比全省农村平均水平高1.9个百分点,比全国贫困地区平均水平高0.3个百分点。
与之相对应的,是收入差距的不断缩小。近年来,四川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每年都显著高于全省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因此,全省贫困地区与全省农民收入水平的差距呈逐年缩小态势。
2018年,全省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已达全省农民收入平均水平的81.3%,比2012年提高了13.3个百分点,收入差距大幅缩小。
这与近年来,四川结合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项目有关。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指引下,创业创新活力进一步释放,电商扶贫、乡村旅游成为新的增长点,带来经营性收入的较快增长。
2018年,四川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4004元,比2015年增加722元,增长22.0%,年均增长6.8%,占农村居民收入比重36.9%,在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四大来源中比重仍占首位,比第二的工资性收入比重高3.4个百分点。
一个重要的变化是,2018年,四川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2976元,比2015年增加1282元,增长75.7%,年均增长20.7%。其中,人均养老金和离退休金收入714元,是2015年的1.5倍;家庭外出从业人员寄回带回收入1284元,是2015年的1.3倍;人均报销医疗费191元,是2015年的1.3倍。
贫困地区农民每百户拥有14辆家用汽车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实施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后,在四川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快速增长的同时,农村居民生活质量也在显著提高,生产生活条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2015年,四川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仅6903元,到2018年已提高到人均9652元,比2015年增长39.8%,年均增长11.8%。
其中,2018年消费支出较2015年比增长39.8%,增长最快的是交通通信达61.2%,居住、其他用品和服务、医疗保健、生活用品及服务、教育文化娱乐增速也较快,分别达57.4%、53.2%、54.6%、52.1%、50.8%。
上述数据背后,代表了四川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消费结构不断优化,生存型消费人均支出占比进一步缩小,恩格尔系数进一步降低。
《报告》中特别提到,2018年,四川贫困地区农民家庭年末每百户拥有家用汽车14.0辆,比2015年增长9.0辆。而从新式加点看,每百户拥有洗衣机81.8台,比2015年增长10.3台;电冰箱82.2台,比2015年增长16台;计算机14.1台,比2015年增长6.1台。此外,每百户拥有移动电话244.7部,比2015年增长54.9部。
除了家庭生活,贫困地区的公共服务、居住条件也得到了明显改善。例如,截至2018年底,使用管道供水的农户比重为70.7%,比2014年提高31.8个百分点;使用经过净化处理自来水的农户为31.3%,比2014年提高13.4个百分点,而贫困地区农村拥有合法行医证医生(卫生员)的村比重为90.0%,比2014年(国家开始发布分省贫困地区农户住房及家庭设施状况数据)提高12.2个百分点。
另一方面,四川贫困地区已实现通电、通电话、电视信号100%全覆盖,且一大批贫困县通了高速公路,累计新改建贫困地区农村道路5.7万公里,完成农村通硬化路3.2万公里,所在自然村能便利乘坐公共汽车的农户比重为61.8%,比2014年提高31.4个百分点。
红星新闻记者 邹悦 严丹 部分图据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