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刘旭)1月7日,上海莱士发布公告,全资子公司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简称“郑州莱士”)与深圳市熹丰佳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深圳熹丰”)就股权转让合同中剩余的转让价款履行事宜达成和解,由1.1662亿元调减为6000万元。
郑州莱士与深圳熹丰于2017年4月27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郑州莱士将所持有的湖北广仁药业有限公司(简称“广仁药业”)100%股权及其债权债务以合计2.38亿元转让给深圳熹丰。为确保协议履行,深圳熹丰将广仁药业100%的股权质押给郑州莱士。深圳熹丰按照协议约定,向郑州莱士支付首笔转让价款1.2138亿元,剩余1.1662亿元尚未支付。郑州莱士多次向深圳熹丰催收,并于2019年7月就上述剩余转让款项的支付起诉至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近日,上海莱士收到郑州中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双方就剩余转让价款履行事宜达成和解。经双方一致同意,深圳熹丰应付郑州莱士的剩余转让款由人民币1.1662亿元调减为人民币6000万元。公告中指出,舍弃5662万元的转让款是考虑到目前广仁药业的经营情况和现状。
上海莱士表示,本次和解事项的达成及顺利实施有利于一揽子解决郑州莱士与相关方的债权债务纠纷,公司此前已针对本和解事项下的债权计提了部分坏账损失,本次和解方案的实施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编辑 王鹿 校对 李项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