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性质变更暨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冠盛股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4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4年4月1日,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目前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已完成缴款。在资金缴纳过程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所获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1.4万股。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4月2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7-5号,验证截至2024年4月10日止,公司已收到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02名激励对象缴纳的526万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55,019,600元。

本次授予102名激励对象共计526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367.71万股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158.29万股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经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上述用于本次授予72名激励对象的367.71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由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更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变更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后续,公司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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