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小米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侵权小米科技公司,被判赔偿30万

山东小米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未经小米科技公司许可,在金融信息平台服务中使用与小米公司注册“小米”商标相近似的“小米金融”标识以及微信公众号上的“xiaomijinrong100”字样,其中包含了“xiaomi”字样,容易让相关公众误认为山东小米金融公司与小米公司有一定的关联关系,存在故意搭便车的恶意。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判断,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故在小米科技公司上诉后,最终法院判山东小米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赔偿小米科技公司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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