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网南宁1月2日电(庞革平 李建忠)记者从广西药监局获悉,近日,该局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第一批)》,公布并实施178个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至此,加上国家药监局已公布的196个国家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广西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达到374个品种,基本满足广西中药配方颗粒生产和临床使用的标准需求。
广西是最早开展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省份之一。2021年2月10日,国家药监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要求中药配方颗粒应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无国家药品标准的,应当符合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制定的标准。建立完善的标准体系是规范中药配方颗粒发展的重要基础,为加快制订符合新的国家技术要求的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自治区药监局积极开展调研、座谈,并结合广西实际,制定《广西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制定工作程序及申报资料要求(试行)》,优先选择市场急需、供应量大且满足临床组方配伍需要的品种,建立实施“企业申报、专家审评、公示、发布”的工作机制。同时,广西首次采取通过专家审核,采纳认可区外已发布省级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的形式制订广西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加快标准制定进程。自今年8月起先后组织对190个品种开展审评审核工作,在吸纳相关意见的基础上,发布了老鹳草、矮地茶等178个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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