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安徽纪检监察网发布消息,日前,经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监委对亳州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吴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通报称,经查,吴斌身为长期主政一方的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与他人串供并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长期无偿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亲情观扭曲,打着亲情的旗号接受不法商人的围猎;亲清不分,把手中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借服务企业之名行权钱交易之实;心存侥幸,重蹈覆辙,恶化当地政治生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招投标、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吴斌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吴斌开除党籍处分;由安徽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亳州市第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此前,据“利辛发布”“亳州发布”信息显示,吴斌,男,汉族,1970年5月出生,安徽毫州市人,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7月参加工作,安徽财贸学院统计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历任毫州市统计局副科长、监察室主任,毫州市统计局副科长、科长,毫州市财政局(国资委)党组成员、副局长(副主任),利辛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利辛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利辛县委副书记,利辛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理县长,县委副书记、县长。
吴斌 图片来源/利辛发布
上游新闻 柯南 通讯员 安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