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通告称,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该区2家经营者2批次食品不合格,已责令其召回问题食品。因所检验项目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执法人员责令经营者整改,并对其进行行政约谈。
通告显示,潼南区贺洋餐饮店的牛蛙(购进日期:2023年10月11日),其中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潼南区外婆家肥肠鱼餐厅的牛蛙(购进日期:2023年10月13日),其中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通告中称,已督促相关经营者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责令其召回问题食品。经营者承诺将在今后的经营中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因潼南区贺洋餐饮店的牛蛙(购进日期:2023年10月11日)所检验项目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执法人员责令其整改,并对其进行行政约谈,对相关线索进行移送。针对潼南区外婆家肥肠鱼餐厅的牛蛙(购进日期:2023年10月13日)所检验项目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问题,执法人员责令其整改,并对其进行行政约谈。
澎湃新闻检索发现,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或者经营商贩在养殖和贩卖的过程中不规范使用兽药,为快速控制疫病,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严格遵守休药期的规定。人若长期食用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恩诺沙星在体内蓄积,进而对人体机能产生危害,还有可能使人体产生耐药性菌株,影响软骨发育,导致畸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