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美国历史的商业七巨头》读书笔记

最近在网上浏览商业文章,看到《影响美国历史的商业七巨头》一书被许多文章做了介绍和推荐,兴趣之下,我也购书通读了一遍,还是收获不小,下面写写我的读书笔记。

《影响美国历史的商业七巨头》(以下简称《七巨头》)由哈佛商学院的商业史教授理查德S泰德罗所写,内容为人物传记,书中记录了精心选取的七位美国籍企业领袖,包括安德鲁卡耐基(美国钢铁)、乔治伊士曼(柯达)、亨利福特(福特汽车)、托马斯沃森(IBM)、查尔斯朗佛逊(露华浓)、山姆沃尔顿(沃尔玛)和罗伯特诺伊斯(英特尔)的创业史,他们的事迹横跨150年,时间从第二次工业革命始到第三次工业革命,大致覆盖了美国最为关键的商业发展历史。可以说,《七巨头》首先是一本描写美国商业崛起的历史著作,也是描写美国商业组织和领导者个人命运演变的历史著作,内容宏大,背景丰富、笔触细致、事迹生动,读来令人收获不小。正如作者自己所言:“本书描绘了美国人最擅长的活动—创业以及经营企业,介绍了那些冲破旧规则的束缚、创立新规则的人。…本书描绘的七位企业家,都是具有极强内在驱动力和竞争力的时代英豪。”

这七位商业英雄,无疑是幸运的,他们经历了美国崛起的历史背景,从工业化到城镇化,再到信息化,是技术革新、产业变革和管理革命的关键路程(这也是本书作者之所以选定他们七人的主要原因)促使他们能够长大,并影响了整个世界,但是他们每一个人及所创造的企业最终成为历史中那个成功者,则是由其自身独特不屈的性格和异于常人的思维所导致的结果,他们秉承所在时代的商业规则,并在丰富的商业世界中创造了独树一帜的商业思想,同时在改变着美国的文化和制度,我想这一点才是《七巨头》一书作者最想要告诉我们的核心所在。

安德鲁卡耐基

安德鲁卡耐基出生于1835年,去世于1919年。小时候的卡耐基虽然来自于一个从苏格兰移民到美国的普通家庭,但先天就遗传了母亲的坚强意志,并且精力充沛、雄心勃勃。从13岁起,他就先后开始在棉纺厂和线轴厂做工,直到进入一家电报公司,并学习精通了当时先进而时尚的电报技术。1852年,卡耐基遇见了一位人生中的贵人-白手起家的汤姆斯科特,后者看上他的电报技术,将他引进了当时美国最大的企业--宾夕法尼亚铁路公司(匹兹堡),从此他走向了通往成功的康庄大道。卡耐基在24岁成为西部分公司总经理,开始了从雇员到一位投资家的身份转变,30岁他离开宾夕法尼亚铁路公司,带着成为即将到来的钢铁时代的王者,38岁他投资的埃德加汤姆森钢铁厂开始建设,57岁他将所控股的公司合并为卡耐基钢铁公司,66岁卡耐基钢铁公司被他售给摩根,成为美国钢铁公司的核心。

按照经济学家雅各布范杜因的长波周期理论,安德鲁卡耐基创业和生活在第二长波周期间(1845-1892年),主导性的创新技术为钢铁和铁路技术,而支撑性技术包括电报等通信技术等,一副资本主义新世界的地图在徐徐打开。安德鲁卡耐基深切地感受到了新技术带来的重大的经济和社会结构的变革脉动,从《七巨头》中可以看出,他的职业足迹正好完全覆盖了铁路公司(熟练掌握电报技术)、卧车公司、铁路桥梁建造公司、钢铁公司,正是桥梁建造使他对钢铁制造业产生了深厚的兴趣,这使得他与生俱来具有成大器的条件,同时还包括助力其快速地成长的关键推动者-汤姆斯科特,不仅将其带进技术变革的中心,也使他通过寻找到投资点从而获得了对各种产业增长的商业机遇的洞察以及独立资本的巨大力量。

安德鲁卡耐基家境一般,他也只接受过4-5年的正规教育,但他具备一流的商业人才的秉性,包括雄心壮志、敢作敢为,善于抓住机会,做事全力以赴,并且聪明好学,精于算计,乐观而理智。在商业观上,安德鲁卡耐基也是一位富有远见的思考着,《七巨头》中这样描述他的作法:

首先,他在30多岁时本可以专心成为投资家,但他对未来钢铁行业将主导世界经济的这一发展趋势持有坚定的信心,钢铁注定要成为改变文明世界的物质基础,他要成为钢铁时代的王者,这是他的人生使命。这是他了不起的地方,因为他总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新领域,而且要“把所有的好鸡蛋放到一个篮子里,然后看准这个篮子”。

其次,他明白,要实现上述这些,需要能够提供低成本、高质量的钢铁产品。早在宾夕法尼亚铁路公司时,他就知道要想成功,就必须做到“大火车、装得多、跑得快”,这才是真正的经营秘诀。在钢铁行业,优势的成本和质量需要从外面聘请高端的工程师人才才能做到,他知道,在别人看来铺张浪费的事情,实际上是最经济的,他说:“保证最微薄的利润就可以,事实上,也只有微博的利润才是我们期待的。利润越低,价格就越低;价格越低,市场就越大;市场越大,规模经济就越强;规模经济越强,竞争优势就越突出”。

最后,他知道,要想创业成功,更需要资本,“在恐慌中,持有资金的人才是明智而有价值的人”是他的名言,他几乎从不缺钱,因为他知道把应赋予股东的红利继续投入经营中,他善于把股权集中在自己手里,这样他就能够且确实迫使其他人“跟着他的节奏一起跳舞”,“开拓者不能图钱”是他常常挂在嘴边的管理之道。

安德鲁卡耐基最终将钢铁公司卖给J.P.摩根,根源于他的独特想法,即如果一个人在死时还保留一大笔财富,那简直是一种耻辱。《七巨头》在最后总结他的一生时这样写到:安德鲁卡耐基虽是个了不起的人,但并不总是个好人,在关键时刻,当伟大和善良发生冲突时,他选择了伟大而不是善良。

乔治伊士曼

乔治伊士曼出生于1854年,去世于1932年。伊士曼七岁时,他的父亲便去世了,为家庭留下来一些债务,这使得他14岁就退学参加了工作。在保险公司和银行工作了13年后,伊士曼找到一位合伙人共同创立了干板制造公司,7年后他们开始生产柯达相机,以及硝化纤维素胶卷和相关冲洗服务,1892年伊士曼柯达公司成立,1909年柯达几乎占据全美摄影市场销售额的43%。

19世纪三十年代,法国人发明了达盖尔照相法,这是行业发展的启蒙期,人们用“火棉浇湿板”工艺来制造照相底片,到了七十年代,也就是乔治伊士曼开始进入行业之时,英国人发明了明胶溴化银乳剂技术,一个摄影技术新时代的拐点即将到来。乔治伊士曼正当其时地出现在这里,他通过提炼一种乳剂和发明干板机,使照相不再需要准备各种各样的材料,也不需在现场冲洗照片,底片可以存储和集中制造,这意味着未来照相价格不在高不可攀,而且设备操作也更方便,一个崭新的大众消费市场到来了。

从外在性格上看,乔治伊士曼与卡纳基似乎不同,他羞涩、悲观,“40岁之前都没有怎么笑过”,但却是一位朴素的优秀创业人士,好奇心强,善于学习,工作努力,富有洞察力,职场一帆风顺,业余之时他热爱外出旅游,也正是这一点使他对摄影器材有了浓厚的兴趣,关键是他在正确的时刻走进了摄影行业。《七巨头》说乔治伊士曼不是一位技术研究者,他还在商业发展过程中,做出了以下创新和改进:

首先,他开创了一个新的市场,在美国还处在钢铁和铁路重工业化发展的时期,他制造的价格为一美元的简易相机就使得摄影从专业走向大众,“柯达布朗尼相机成为一个标志,使用胶卷的胸前相机成为人们生活方式的一个部分”,这一点足以惊觉世人,消费方式突破了一个时代。

其次,他改变了商业模式,将柯达公司从一个依靠出售相机的企业变革成为依靠制造+服务来盈利的企业,显影、冲洗等等都由公司来承担,既带来了新的价值增长点,也方便了摄影机和客户的使用,正如他的相机的广告语“你只需要按下快门,剩下的就交给我们”。

再次,他打造了一个最早的学习型组织,他思考到让公司拥有动态目标是保持领先地位的诀窍,持续更新、不断改进,“我们需要一名战士”,而打造这个组织的途径是通过合作从高等教育机构培育和招聘人才,同时不断地开展产品研究,彩色胶片、电影胶片等等,要无线地创造新的客户群体。

值得惋惜的是,乔治伊士曼一生未婚,无儿无女,晚年因受疾病困扰,他以自杀离世。

亨利福特

亨利福特出生于1863年,去世于1947年。16岁时,福特带着他的好奇心和对机械的天赋离开家乡农场来到底特律寻找机会。在一家机械厂,福特认识了发动机,他疯狂地学习相关知识。28岁,福特进入爱迪生照明公司工作并很快升任总工程师,他白天工作,晚上不断地进行着实验和发明,终于凭双手做出一辆完整的四轮汽车。40岁,在经历了两次创业失败后,他成立了福特汽车公司,拉开了美国汽车工业的序幕,4年后,T型车投入大规模性生产,在20年的过程中,T型车总共产量达1545万辆多,正是如此,从而推动了美国成为汽车轮子上的国家的实现。

十九世纪末,随着蒸汽机、钢铁、石油行业的蓬勃兴起,铁路、公路、动力船运等交通运输业也逐步发展起来。作为新主导产业的代表,陆路交通工具的汽车,相比传统马车而言,在效率上更大程度上解决了人们的日常迁移,但经济性、便利性和安全性还存在不足,只有少数人才能或愿意承担得起这么昂贵消费。“为大众造车”出自亨利福特之口,他曾这样描述自己的心愿:“要用最好的材料,聘请最好的员工,使用现代工程学最简洁的设计,…价格要低廉,只要有工资收入的人就不会买不起。人们和家人能够驾驶这辆车的时候,享受闲暇时光带来的快乐”,正是这种天生的智慧和远见,使他从小工厂起家,以大工业方式成功地打造出T型车这一划时代的“爆品”,既开启了美国人轮子上的生活,让世界如此多的人能够自由出行,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美国石油消费、机械、化工、电气行业的上下产业链条的最终形成,可以这么说,亨利福特是促成美国工业化的真正英雄。

亨利福特是《七巨头》中最为知名,也是最为矛盾的人物,他的性格中有执着和不妥协,勤奋努力,也还有心胸狭窄,过于情绪化,甚至头脑混乱等,这给他带了极大的争议,也包括晚年的不幸。

亨利福特在一生的奋斗中所具有的开创性有几点足以影响世界的经济发展:

首先是商业理念,他认为赚取高额利润是错误的,一个企业家应该是尽可能为每一位相关者谋福利,赚取只是顺便的事,让钱发挥作用,创造就业,制造出老百姓都能开的汽车。

其次是平民经济,将汽车从贵族消费的神坛拉下来,让普通人也能过上有汽车的日子,促进了消费。

再次是创造了大企业组织形式,改变流水线,大规模生产,作业标准化,可替换零件,由早期工厂手工作坊向汽车大工业转变,深深改变了社会生产方式,使物资极大地丰富起来。

最后是5美元日工资经济,在原有的高工资基础上又几乎把数额翻了一番,是最成功的地实施了劳工薪酬的伟大革命,提升了工人的生活水平,同时通过工人消费能力的提升,回过头来促进生产的更多需求,从而为工业发展提供了更大的空间。

托马斯沃森

托马斯沃森出生于1874年,去世于1956年。二十岁之前的沃森曾在家乡学校里做过代课教师,在短暂的商学院学习后,21岁他加入国家收银机公司开始从事销售工作,跟随约翰帕特森(被称为“现代销售之父”)学习,从销售员到销售经理,凭着对销售的热爱,经过18年的积累,他成为公司最高层的销售人才,这其中约翰帕特森对他的影响至深。40岁,沃森进入计算制表记录公司(CTR),开始了他真正独立的市场营销和创业之路,十年后他成为这家公司的CEO,又过九年,计算制表记录公司更名为国际商用机器公司(IBM),从此一个信息产业的蓝色巨人诞生了。

《七巨头》中所写的是老托马斯沃森,而非其儿子小托马斯沃森(带领IBM走向信息时代的高光时刻)。托马斯沃森意志坚强,富于远见,乐观向上,善于学习,知道怎样抓住机会,但为人脾气暴躁,做事有些不择手段(被判监禁)。托马斯沃森最为卓越之处是其在办公机械产品销售方面的才华和市场前瞻性,而非科技研究。这主要包括:

首先,确定IBM的核心价值,即“THINK”(思考),它的含义是指“像我一样思考”,“做知道答案的领导者”,这意味着四点,一是企业要追寻市场领导层级的思考,通过超强透彻的思考力来带动企业走向卓越发展,二是做领导者,而非仅是组织人,前者需要构筑前瞻性的远见,是用思考来建立组织效应,三是员工不仅仅是自己思考,而是要向领导者一样去思考,四是IBM生产销售的应该是具有计算和思考双重功能的产品(不仅仅是思考),当时的意义是“收集客观数据并利用数据进行计算的系统”。

其次,发现制表机未来所蕴藏巨大的市场潜力,也就是那些可以减少企业在人力、内部运营等方面的机器将有无限的空间,因此IBM将T(制表机)确定为主导产品,企业、政府为目标市场,而将最赚钱的R(时间记录设备,包括钟表)和C(称重设备,包括秤)规模逐步减小。事实证明,这是托马斯沃森最具战略眼光的一着,代表了他一生最高的洞察力,从制表,到制造计算器,再到计算机,一路走来,打造了蓝色巨人成长的足迹,否则他不会成为商界的不朽人物。

《七巨头》中有大段对销售的细节描写,包括一些开创性的销售模式,针对政府客户的如租赁+服务等,都显示了托马斯沃森作为一个销售天才的无与伦比的智慧和执行力。

查尔斯郎佛迅

查尔斯郎佛迅出生于1906年,去世于1975年。16岁中学毕业的他,来到纽约一家女性服装企业做销售工作,7年后他开始进入化妆品行业,在一家小公司卖指甲油。1932年,在为他人工作了近十年后,他凭着一款乳脂状指甲油产品创立了自己的露华浓指甲油公司。露华浓成功地开拓了美容院及百货商场和药店等渠道,并且在通过独特的广告和促销方面树立高端时尚女性产品形象方面大获成功,特别是在20世纪50年代时巧妙利用了电视这一新技术进行广告宣传和竞答节目赞助活动,开拓了电视媒体广告的新时代。

露华浓甲油公司属于非大众的消费与服务行业,它是仅仅针对女性群体提供化妆产品和服务的,在一定时期内具有较为稳定的市场受众和规模。查尔斯郎佛迅起家时,正值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经济大萧条时期,没有几年又爆发了二战,一位可以说有些生不逢时。同时他也是《七巨头》里最为平民化的创业者,创业前,无伟大的导师或人脉,无良好的工作业绩(只有9年底层工作经验),更无多少资金可投(家庭较贫穷,最初只有300美元的投资资金),内外条件均不乐观,可以说是一项冒险的创业,纯粹意义上的白手起家,这也彰显了他的天才和雄心。查尔斯郎佛迅的最终成功,是他所选择的正是一项小本创业项目,无需投入更多深入的技术研发,主要以市场营销为导向,这完全符合他的状况,通过拥有一款新的革命性的指甲油产品,加之以天才般的营销大师妙笔生花的作法,并利用电视等新技术的媒体广告力量取得的。

有关查尔斯郎佛迅的性格,《七巨头》里没有明说(仅说明了他冷酷无情、粗暴的管理风格),但富有远见,踏实执着肯干是少不了的,同时才华横溢,对色彩、对女性心理、对电视新技术的理解,是个开创性,并与时俱进的人物。具体来说,他创造了以下商业的新方式方法:

首先,不断创新产品线,就是有计划地淘汰旧产品,推出新产品,并且提供产品线而非单一产品,产品线目标对准的是满足“所有女士钱包和所有不同场景”及“每一个女性可以拥有不只一瓶指甲油”,同时,他要让美国女性把指甲油看成是和衣柜里的衬衫、鞋子或手袋一样重要的必备品。这种做法,为他的公司创造了一个新市场。

其次,利用电视这项新技术的出现,因为它能将你的产品直接带入消费者的客厅,创造出一种无与伦比的亲切感,从而可以打造出一种完全不同的商业促销模式。20世纪50年代,电视如同时尚一样,很快风靡美国,它不仅改变了化妆行业的所有规则,也改变了所有消费品的营销环境。露华浓公司推出的电视竞答节目,如《最难回答的问题》以及《最大的挑战》等,造就了一个庞大的消费新社群,通过设计广告和代言人以及大笔奖金的支付(或凯迪拉克汽车等),牢固的确立了其化妆品零售在美国的霸主地位。

山姆沃尔顿

山姆沃尔顿出生于1918年,去世于1992年。22岁,他在密苏里大学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之后他开始在全美知名的零售企业杰西潘尼公司工作,在这里他热爱上了零售业。27岁,在结束两年的军旅生涯后,他投资2.5万美元的第一家杂货店在阿肯色纽波特开张,按照薄利多销,打折销售的策略经营,并大获成功。从32岁到42岁,沃尔顿共投资15家店,成为全美最大的独立杂货店经营者,但他并不满足,希望能找到发展壮大的方法,直到1962年,他的第一家沃尔玛门店开张,他开始从杂货店模式转型进入折扣零售模式,由此,沃尔玛门店数量快速增加,1970年约有33家在运营,1980年276家在运营,1990年1525家在运营,这样他最终改变了美国人的购物方式。

零售业正如一个生命体一样在不断地发生演变和进化,历史上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零售业经历了多次革命性变化(如百货店、超市、连锁业态等),这些变化由工业化、城市化、消费化、信息化力量推动,从而带动整个商业形态由单纯特定化向多功能化转变。沃尔玛的成功正是暗合了这种趋势,但作为特定的人,他是有相应成功的策略来创造“赢”的商业机遇的:从1945年到1962年,他坚持在较为贫困地区的小城镇开打折杂货店(类似经营日常用品的小百货店)的策略,因为这些地区居民更注重低价和折扣,而贫困地区开店能做到低成本开店。从1962年到1991年,他摒弃了之前的作法,因为不容易扩大规模,开始在小城镇开大型沃尔玛店(类似经营各类用品的连锁式折扣零售购物中心),同时建立多个物流配送中心将商品供应门店,因为小城镇成本小,周边的人们可以开车去一次性集中购物,实现了产品高丰富度、花钱更少的效果。山姆沃尔顿,借助于自己的独到和远见,最终缔造出一家世界第一的商业帝国。

山姆沃尔顿的个性较为鲜明,信念坚定,乐观向上,精力充沛,才智出众,天生具备领导力,很早就确定了人生方向(零售和自主创业),而且矢志不渝,可以说他的成功是天生注定的。他一生中所创造的伟大功绩,主要包括以下三点:

首先,推动了零售业态形式的不断创新。他很早就察觉到折扣销售是零售业的未来,并在商业实践中坚定了此信念,因此让利消费者,打折销售,以低价高量盈利成为他永不放弃的战略核心。他一生都在不断地舍弃旧的经营之道而去拥抱新的经营策略,推动了由杂货店向超市及购物中心等不同层级的折扣销售业态的升级,持续追求高丰富度和低价驱动的产品零售设计,核心都是努力践行让利给客户的商业信念。

其次,打造低成本商业流通组织方式。要维持沃尔玛的不断发展壮大,需要商业流通组织方式上不断变革,以维护低价销售并同时盈利,这需要将经营成本降到最低。强大的采购能力、大规模门店网络及大型物流配送中心网络是沃尔玛实现低成本商业流通组织方式,这可以实现低价购入、大量进货、贴身服务、及时供应、便宜出售的各环节目标。可以说,他是商业世界低成本运行的代表人物。

再次,开创了业界领先的内部激励模式。1952年,本顿维尔杂货店就发布了店面经理及商店合伙人(店员)慷慨的利润分享计划,1970年沃尔玛出台了卡车司机长期经济奖励机制,1971沃尔玛年制定了覆盖所有店员的利润分享计划,员工将其获得的收益又用于公司股票的投资,这些措施,加之从精神层面实施的软性激励,使得沃尔玛成为美国零售业员工激励最为领先的企业。

罗伯特诺伊斯

罗伯特诺伊斯出生于1927年,去世于1990年。18岁那年,诺伊斯进入格林内尔学院学习物理和数学双学位,并跟随格兰特盖尔研究晶体管,随后他又在麻省理工学院拿到了物理学博士学位。29岁,诺伊斯应邀加盟位于硅谷的肖克利半导体公司,与肖克利(因发明晶体管而获得诺奖)、戈登摩尔组成了世界顶级团队。然而,这家公司出师不利,在大失所望之后,他和其他7人离开去创立了仙童半导体公司。仙童公司后来为电子行业的发展起到了关键性作用,诺伊斯在这里一举发明了集成电路,并升任总经理。41岁,诺伊斯又陷于不满足之中,仙童没有跟上他的追求前沿技术的预想,于是他与戈登摩尔、安迪格鲁夫辞职设立了后来享誉全球的英特尔公司,专门从事大规模集成电路的开发与销售。在以后的日子里,诺伊斯从总裁、首席执行官一直晋升到董事会主席等职位,将英特尔推上了世界上最重要的企业之一。

1938年惠普公司在圣克拉拉谷成立,1947年美国科学家发明了晶体管,1948年计算机作为新技术出现,1991年人们进入以互联网为主导的信息技术时代,这应该说是美国历史上最好的时期,因为以硅谷(惠普公司小车库被确定为硅谷诞生地)为中心的新的技术革命让美国在世界面前显得如此重要,历史事件竞相显现,商业英雄层出不穷。罗伯特诺伊斯也是这个时代中最重要的英雄之一,他的老师是晶体管的联合发明人,他也成为集成电路的独立发明人,他是硅谷中曾经出现的最著名公司(肖克利半导体公司、仙童半导体公司)的骨干,他也亲自创立和领导了更为著名的英特尔芯片公司,最后他成为美国高端科技界众望所归的领军人物。

罗伯特诺伊斯在七巨头中显得非常独特,他活跃于美国电子计算机时代最重要的历史时期,性格上即稳重又灵活,天分极高,兴趣广泛,渴望改变世界,自驱力强,具备研究型和商业型双重特质,是工程师创业者的典型代表。他的卓越表现和功绩,主要包括以下两点:

首先,他独立发明了集成电路。这是他在仙童半导体公司初创不久,仙童开始生产平面晶体管,罗伯特诺伊斯通过将包括晶体管等各种电子元器件连接起来,蚀刻到一个完整的硅片上,然后印上一种金属替代导线作用,实现平面集成,这使得仙童远近闻名,获利丰厚,据说如果不是因为他去世得早,可能就会因此而获得诺贝尔奖。

其次,创立了英特尔公司,并成功领导公司发展壮大。罗伯特诺伊斯在仙童公司做到了总经理及集团副总裁的职位,后因不满于仙童未追求有吸引力的前沿技术而与戈登摩尔一同创立了英特尔公司,他筹集资金、吸引人才、确定愿景方向,并于成立三年后成功推出了新产品1103动态随机存取存储芯片,一举成为最畅销的半导体产品,助力公司步入正轨和成功上市,直到成为公司董事会主席后退休。

理查德S泰德罗在书中断言:从长远来看,比如说近250年以来,我们可以很公平地宣称:美国在创办和培育新企业方面是最出色的。之所以这样,有一点是可见的,大型企业的创始人和建造者在美国的地位,就像伟大歌剧的创作者在意大利的地位一样。总结本书,可以看到,七位伟大的商业英雄们都具备一种共性,他们应该是:

他们都是将“赢”的精神注入到公司的人,他们是一类被商业机会驱动,而不会被资源限制的商业人士,他们敢于打破时间和空间的阻碍。

他们相信一定存在一种最佳的商业模式,或者是销售方式或者是生产方式或者是一种最佳流通成本控制方式,他们致力于去寻找,并巧妙利用新的技术,最终改善了整个商业世界。

他们都能够通过自身的商业精神不断激发员工超出想象的潜能,用好产品向大众传递价值和尊重,并且矢志不渝,持续更新。

《七巨头》是作者二十年前写的,涵盖早期工业革命到移动互联网革命前的一段商业史,作者说,如果现在写,他会考虑加上史蒂夫乔布斯和奥普拉温弗瑞两位,前者最重要的超凡魅力在于吸引力,人们愿意在他的领导下去追求“不可思议的完美”,差一点都不行,后者在于她取得的成就具有深远而重要的意义,超越了种族限制和性别差异。而我认为,如果这样的话,本书就更为完美地符合作者最初的想法,因为他们组成了一个更为完整的美国商业的图谱,一个是移动互联网,一个是新闻媒体,或者说一个是新的个体自主性技术平台,一个是个性声音的大众化传播媒介。

最后,我想说的是,对于正处于转型期的中国而言,在产业升级、技术创新加速、经济大型化,以及大都市化和持续消费升级的当口,通过这本书对美国历史上成功的商业英雄进行全方位经验借鉴,仍然是极其有意义的。最后,借用正和岛总编辑陈为在为本书写的推荐序中的一句我非常喜欢的话献给读者们,作为本篇的结束:而真正的学习,不是模仿方法,而是深入商业的底层认知与本质内核,找到自己的文化之魂。

这是我第一次写读书笔记,按照自己的初心着笔,意在逐步建立起自己对商业世界历史及现在的越发深刻的认知和理解。

作者:向江华,北大纵横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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