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有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城法院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深入实践探索、分析研判案件特点,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作用,在全省范围内首次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及典型案例,全方位介绍新城法院依法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有关情况,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判经验,揭示当前黑恶势力犯罪的主要特点,分析司法保护状况,统一涉黑涉恶案件办理中的法律适用,提高涉黑涉恶案件审判质效和社会效果,维护司法公正和被告人合法权益。新城法院不断延伸审判职能,多措并举,在工作实践中逐渐探索创建出了“4321工作方法”暨新城模式,具体内容如下:
夯实“4个特性”。一是夯实政治性。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及上级法院的有力指导下,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将扫黑除恶作为“一把手工程”,先后多次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扫黑除恶决策部署。二是夯实人民性。将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此次专项斗争的出发点和归结点,加大黑恶案件的调解、追赃力度,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同时,通过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旁听案件、张贴宣传标语、社区普法讲座等方式,不断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度,最大限度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夯实全局性。此次专项斗争涉及面广,涵盖了政治、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在专项斗争开展期间,我院不断“走出去”,送法到全区各街办及重点区域,实现扫黑除恶宣传宣讲“全覆盖”。四是夯实彻底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已从全面铺开向纵深推进,从“治标”向“治本”推进,在各类审理案件期间,我院部署了从立案到审判再到执行“全流程”排查黑恶线索的工作要求。
构建“3项机制”。一是构建组织领导机制。2018年3月,制定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成立了由院长担任组长,刑庭、办公室等部门组成了领导小组,随着扫黑除恶的深入开展,2018年11月,又制定了《调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通知》,将全院各部门都纳入领导小组,不断提升战斗力。二是构建线索摸排机制。一方面在全区范围内张贴悬赏公告,鼓励群众检举揭发黑恶犯罪,另一方面制定《黑恶线索摸排工作机制》,在全院范围内,对受理的部分案件进行黑恶线索摸排。三是构建工作会商机制。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与区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等部门就案件研判、工作会商多次召开会议,加强了公检法三机关的配合力度,简化了侦诉审的工作流程,提高了案件效率。
紧抓“2项要务”。一是紧抓宣传宣讲。将线上宣传与线下宣讲相结合,通过中省市媒体发布相关新闻报道,利用“两微一端”推送转载各类信息,张贴悬挂扫黑除恶主体宣传标语,印制发放《扫黑除恶应知应会》、《扫黑除恶法律汇编》、宣传彩页及宣传袋,前往社区、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等地进行宣讲宣传,制作专题宣传片,拍摄微电影,大力营造扫黑除恶浓厚氛围。二是紧抓台账建立。报送《涉黑案件工作台账》、《涉恶案件工作台账》、《新闻宣传报道台账》等台账,将扫黑除恶工作进展分为机制构建、工作会商、案件审理等类别,真实详尽记录工作内容,确保重要工作留痕。
坚持“1个核心”。就是以审判为中心,打造精品案例。审判是法院的根本职能,结合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依照“三项规程”,推进黑恶案件庭审实质化,确保将每起案件办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稿件来源:新城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