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问|四部门出台政策,可在海南购房的“非居民”指的是谁?

4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简称“《意见》”),其中提出,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居民按实需原则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购买房地产,对符合条件的非居民购房给予汇兑便利。

北京的王女士一直想在海南三亚买房,但此前由于没有购房资格而不得不搁浅计划。对于上述政策,王女士向新京报记者咨询,对于像她这样的非海南居民购房者,今后是否可以在海南买房了呢?

解答:

此次四部门发布的《意见》,明确了“非居民”的购房政策,即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居民按实需原则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购买房地产。业内人士指出,这并非意味着海南购房全面放开,而仅是针对特定人群;需要明确相应概念,才不会曲解政策。

首先,需要厘清的是,“非居民”的范围究竟是什么?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解释称,此次政策是从“探索放宽个人跨境交易政策”的角度出发的,所以“非居民”特指非居民个人,即包括外国自然人及无国籍人、港澳台同胞和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但已取得境外永久居留权的中国自然人。由此来看,上述几类人群均为境外人士,王女士这样的国内非海南籍人士并不包括在内。

其次,对于上述政策,还应该明确的是,“海南自由贸易港”的范围是什么?严跃进表示,从相关政策来看,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实施范围为海南岛全岛,如果从重点片区看,或更强调洋浦片区、海口和三亚等区域。从此次政策可以看出,通俗理解是,后续一些境外人士在此类区域就业过程中,购房的门槛会降低,包括住宅和非住宅项目。

严跃进指出,此次政策的购房政策实际上是针对境外人士,所以与海南此前全域限购政策下的购房群体没有太多关联。而值得注意的是,海南市场这两年经历过调控后,潜在的购房需求比较充足,市场容易炒作,所以客观上需要注意风险。对此,一方面监管部门需积极监管近期市场走向和动态,及时发现新问题和解决新问题,另一方面也需要对中介机构和房企营销部门及时进行监管,防范炒作海南自贸港的概念。

新京报编辑 杨娟娟 校对 李项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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