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正式印发实施

近日,《连云港市“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印发实施,《规划》对“十四五”时期全市海洋经济发展的目标和工作路径作出具体部署,为我市海洋经济高质发展、海洋强市建设提供了重要指引。

据悉,我市现有海域7516平方公里,海岸线全长195.88公里。海岸类型齐全,其中基岩岸线和砂质岸线为江苏独有。拥有包括连岛、秦山岛、平岛等20个海岛,其中连岛为江苏第一大基岩海岛,海州湾渔场为全国八大渔场之一。

“十三五”期间,全市海洋经济呈现稳定增长态势,海洋生产总值由2015年的682.8亿元上升到2020年的855.5亿元,占全市GDP比重保持在26%左右。

“十四五”期间,我市将进一步推进港产城海融合,优化海洋经济空间布局。

落实“沿海更要向海”要求,坚持人海和谐、陆海统筹、山海联动,全力打造环海州湾蓝色经济腾飞带,高质建设连云、徐圩、赣榆、灌河四个临港产业圈,建设东陇海海洋经济辐射拓展轴,培育连淮宁海洋经济辐射拓展轴,构建“一带贯穿、四圈聚力、两轴辐射”的海洋经济发展格局,形成港、产、城、海深度融合发展的海洋经济新空间。

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构筑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拓展强化水产品流通渠道,提升网络电商、直播带货等营销能力,探索建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海产品综合性交易市场等贸易平台;

科学控制限养区养殖规模,逐步推动海水养殖向深远海养殖为主转变;

高品质建设海州湾现代渔业示范园,推进青口港建设国家级渔港经济区,纵深发展藻类、贝类、鱼虾等传统海产品养殖、加工、运销一体化产业链,积极构建结构合理、相互协同、优势突出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海洋空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海洋生态系统修复保护等

也是该《规划》的重点

《规划》提出,我市将严格规范占用海岸线的开发利用活动,提高资源利用准入门槛,提升项目用地用岸用海效率,加强海岸带区域建设管控。鼓励养殖用海与其他用海活动融合发展、立体利用,鼓励“风光渔”“风电+海洋能”等其他海域综合利用模式。

强化海洋“两空间内部一红线”管控。对已整体划入生态保护区的1667.76平方公里海洋生态保护红线范围,持续强化管控措施。

加强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与管理,确保海州湾国家级海洋公园和省级自然保护地,及位于秦山岛、竹岛和其他海岛的各类保护区得到有效保护。

原标题:重要规划印发!

来源:连云港发布

打开APP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