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贵阳1月16日电(记者向定杰)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期印发关于小区配建学校引入教育资源办学的管理办法,提出要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禁“贴牌”办校、被随意“冠名”。
该办法明确,小区配建学校引入优质教育资源办学主要通过新增校区、办分校、吸收为成员校三种方式进行,各自有相应申请程序及命名规则。全市各公办学校(幼儿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与小区开发单位及其他相关机构接洽、协商办学事宜。
办法强调,要严禁“贴牌”办校。公办学校(幼儿园)输出办学总数原则上不超过3个,公办学校(幼儿园)每学年之内只能向1个小区配建学校输出优质教育资源办学。
此外,管理办法还对楼盘宣传名校的行为进行了规范,要求未签订移交及合作事项协议前,小区开发单位、建设单位、销售单位,小区配建学校和优质教育资源输出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如出现以此进行宣传的,即立即终止相关引入程序。
针对小区配套学校建设滞后问题,办法也提出,各地要督促小区开发单位落实好“三同步”,即配建学校要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实现业主交房入住时,子女就能有学上。(完)